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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本所秦荣洁律师成功入选第二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发布时间:2022/08/30 11:18:39   Click:

近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以及《四川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四川省司法厅依照选任条件和程序,在全省选出40名同志为第二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自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秦荣洁律师名列其中。


人民监督员制度对于规范公正行使检察权,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入选的秦荣洁律师表示,成为一名人民监督员,是司法厅对霖澳律所、霖澳律师的认可和肯定,有一种使命感,非常光荣,同时责任也非常重大,“我将作为人民群众当中的一员,依法履行民主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同时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做好法治建设的践行与宣传工作,努力为大众百姓办好案,为他们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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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监督员


在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过程中,通过人民监督员依照一定程序对办案工作实行监督的制度叫人民监督员制度。
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下列情形实施监督:
(一)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
(二)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
(三)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
(四)拟撤销案件的;
(五)拟不起诉的;
(六)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
(七)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
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有关执法检查活动,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
人民监督员可以对其他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人民监督员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不得有妨碍案件公正处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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