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继承】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如何
夫妻双方可以自愿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还是共同所有,那么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如何?哪些情形下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是无效的?下面由法律快车的霖澳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如何
1、对夫妻双方的法律效力
协议一经签订,对夫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除非能证明签订该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况,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夫妻双方一旦发生离婚纠纷,可以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内容来履行。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时,在没有完成房屋变更登记前,是可以反悔并撤销赠与的。
2、对夫妻债务的债权人的法律效力
由于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后,不一定会进行公示,不能推定债权人必然知晓该协议内容。所以当债权人不知道协议约定内容时,该协议对外不具有约束力,此时债权人可要求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债权人知晓该协议约定的内容除外。
二、婚内财产协议的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两人可以将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进行公证,以防止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离婚纠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
2、财产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车辆登记证、股权证等;
3、财产来源证明,如购买合同、生效判决书、继承公证书等;
4、协议书草稿(同时携带电子稿);
5、公证员在个案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