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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应按照什么标准进行鉴定?

发布时间:2018/02/05 16:02:37   Click: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应按照什么标准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时所依据的尺度,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我国目前实施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1996年国家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这是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其中,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谁有权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3条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是基于职工发生工伤是在工作场所或者因工作的原因受到事故伤害造成的,与用人单位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也可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病情稳定,实际造成的损害影响了劳动能力,并且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提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即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哪些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结论; 

(2)工伤医疗部门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诊疗病历和有关检查结果报告等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哪些内容? 

(1)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的鉴定; 

(2)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的鉴定; 

(3)停工留薪期延长的确认; 

(4)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 

(5)配臵辅助器具的确认; 

(6)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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