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买的房面积少于合同约定的怎么办?
核心提示:按照法律的规定,出卖人(房地产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不符的,那么,如果双方当初有另外约定的,购房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如果双方之间没有约定的该怎么办呢?下面由法律经验霖澳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买来的房屋跟房地产开发商当初签订的购房合同不一致的,可以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方式去解决,如果没有约定的或者根本约定不明确的,就按照下面的步骤给自己维权:
1.确定实际的房屋面积比合同书上说明的少多少,在按照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进行计算:
具体的公式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的绝对值*100%÷合同约定计价面积
例如:合同书上的房屋面积是125平方米,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是110平方米。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110-125)|*100%÷125=0.12
那么,结果就是12%。
2.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购房者可以按照下面选择维护自己的权益:
1.解除合同
就面积严重不符,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2.继续履行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