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损】食堂阿姨临近退休,上班脚趾被砸伤,公司要求赔偿款打折,霖澳律师硬刚到底,仅用3个月,高效助其拿回应得赔偿7.5万
2024年9月,A公司员工杨兰(46岁)在学校食堂给学生打饭时,不慎被不锈钢盘砸伤右脚拇趾致骨折。
事后,A公司积极配合杨兰申请工伤认定,且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但谈及赔偿时,A公司却以其临近退休为由,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打折,双方最终因此协商无果。
#霖澳律师事务所陈再云律师 受杨兰委托介入,尝试联系A公司协商,但A公司却一再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为此,陈律师果断协助杨兰着手提起劳动仲裁,同时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A公司见状主动提出调解,最终,在陈律师组织协调下,双方达成签订赔偿协议,约定:杨兰与A公司解除劳动关系,A公司向杨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5879.96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万余元。
(注:当事人姓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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