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纠纷】包工头遭甲方找茬不予结算支付工程尾款,霖澳律师在无合同、工程量和单价不明确的情况下,助双方达成调解,快速帮其拿回款项
案情概要
2021年11月,包工头罗林出于信任与张三、李四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罗林承包两人经营的A、B酒店的装修工程,承包形式为包工包料。而后,罗林按约带领工人入场施工。随着项目的推进,张三与李四依约陆续支付了进度款,累计1712863元。然而,当A酒店装修完毕,罗林找到张三、李四结算时,两人却有意找茬,不是说这有问题就是说那有毛病,拖延着不予结算付款,罗林见对方如此态度,顿时火冒三丈,当即对B酒店停止施工,并将A酒店起诉至法院。开庭前,罗林考虑到自己不是专业人士,恐无法成功维权,遂连忙委托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王思思律师担任其代理人。王思思律师了解情况后,指出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也未办理结算,这就导致无法明确工程量与单价,而这两点恰巧又是计算工程款的关键,因此维权难度较大,只能全力争取。
之后,王律师先是将张三、李四追加为共同被告(张三、李四作为酒店实际经营人,共同列为被告,以确保罗林的债权得以实现),接着,协助罗林搜集证据提交至法院,期间法院要求对工程进行鉴定,但罗林觉得鉴定既要出一大笔钱又耗费时间,他希望能够以最低的成本尽快拿到工程欠款,鉴于此,王律师不懈地与法院展开沟通,成功说服法院采纳了免于鉴定的意见。最后,法院组织调解,王律师经过多轮紧张而细致的沟通,为罗林争取到了满意的解决方案——张三与李四分期支付罗林总计380000元的工程欠款,若有逾期,则不仅需承担逾期利息,还将直接面临强制执行的后果。
办案心得
王思思律师:“本案当事人虽系包工头,但因法律意识淡薄,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导致后续自己身陷险境,好在其开庭前明智选择委托律师协助,在我们的协助下,不仅追加被告主体让债权更容易实现,还在双方未结算、单价不明的情况下,成功说服法官免于鉴定,最终与对方达成调解,快速帮助当事人如愿达成诉求。”
案件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