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网约车司机因押金被扣,偷走公司车辆电池,涉嫌盗窃罪且金额较大,霖澳律师辩护,法官当庭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判缓刑
案情概要
张三系网约车司机,因听信网约车运营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承诺——收益高、单量多,未经思索便和A公司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大额押金。然而,现实情况却是,订单少,收入十分微薄,因此,为避免遭受更多损失,张三找到A公司退车,并要求退还押金,可却遭到A公司强烈拒绝。
张三不甘心,但在反复交涉无果后,不仅没能拿回押金,反倒让自己生活愈发困难,因此,张三从心底埋下了仇恨的种子。事后,张三为泄恨及退回押金,决定采取极端手段,计划盗窃A公司车辆电池,并以此作为筹码要挟A公司与其谈判。
很快,待一切作案工具准备妥帖,张三开始实施盗窃。2月10日,张三趁无人之机,使用千斤顶、电动扳手等工具,在A公司停放网约车的停车场成功盗走2辆车的动力电池。然而,就在张三沉浸在得逞的喜悦中时,却发现弄错了盗窃对象——停车场停放车辆的公司不仅仅只有A公司,还有其他公司,而张三所盗窃的车辆电池正系B公司所有。
随后,张三再次踩点,于2月11日晚,先后成功盗走A公司5辆车的动力电池,并将所盗电池均存放在仓库内。可事情仅过去两天,警方便根据线索将其抓获,并以其涉嫌盗窃罪进行了刑事拘留。经查,张三所盗的7个电池中,有5个为废旧电池,因此,警方仅对其余2个电池进行价格鉴定,共计为112053元。
在张三被抓后,其家属赶忙来到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并委托郑聪律师帮其辩护。郑律师受托,迅速会见张三并查阅相关卷宗后,在侦查阶段,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并在公安机关报请检察院批捕后,即刻梳理不予批捕意见书提交至检察院。
之后,郑律师协助张三家属找到A、B公司,争取能获得对方谅解,然而,期间因B公司系破产管理人管理的财产,尽管管理人同意谅解,但他们却认为身份不合适,而A公司坚持要求张三赔偿4万多元,因此双方交涉许久,仍处于协商中。
而在与检察院沟通过程中,因还未争取到受害方谅解,院方表示,哪怕后续争取到受害方谅解,也不建议缓刑,尽管如此,郑律师并未就此放弃,而是抓紧时间,多番与A、B公司沟通,最终,成功获两家公司谅解。
庭审过程中,郑律师全力帮其争取取保及缓刑,并提出如下辩护意见:首先,张三犯意的起因是与A公司发生纠纷,其是一时冲动,才偷走电池,其主观意图在于以此为筹码,主观目的并非单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次,本案张三所造成的受害人损失均已弥补,所盗财物也已退还给受害人,并获受害人谅解;再有,张三主动认罪悔罪、社会危害性小、主观恶性小,具有坦白情节,且无犯罪前科,再犯可能性小。
综上,张三自愿认罪认罚,并已获得谅解,为减少社会矛盾,对张三量刑建议有期徒刑3年,并适用缓刑更符合罪行相适应原则,恳请贵院采纳。
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采纳了郑律师的辩护意见,当庭决定对张三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人民币五千元。
办案心得
郑聪律师:“本案当事人所涉金额较大,按照法律规定,量刑在3年以上,若想争取缓刑的话,刑期需在3年及以下,可以说极具挑战,但作为当事人辩护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我们只会竭尽全力。最终,事实证明我们也并未辜负当事人委托,成功说服法官,当庭决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判处缓刑。此案给大家敲响警钟,在遭遇不公时,切忌被情绪所左右,冲动之举往往适得其反,唯有拿起法律武器,合法维护自身权益,方为明智之举。”
案件承办人
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部部长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所获荣誉:2022年度优秀律师、2022-2023年度金牛区优秀青年律师、2023年度最具知名度律师、2023年度优秀合伙人、2023年度最具影响力律师、2023年度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2023年度刑事案件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郑聪律师从业至今,直接或参与办理案件上百件。他做事认真严谨,重视细节,具有严密的法律思维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追求精益求精、尽善尽美的工作境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郑律师专注用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敢于追求法律的公正,善于运用适当的方法争取公平。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