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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侵权】老旧二手车因加装电池在维修厂自燃,车主起诉维修厂索要赔偿,霖澳律师助维修厂反诉,析明事故缘由,助其胜诉,拿回应得赔偿

发布时间:2024/12/24 18:23:24   Click:

案情概要


当事人购买朋友加装电池的二手车,结果车辆在维修厂自燃,引发纠纷

2023年12月20日,张三以30000元的价格购买了好友李四的一辆二手车,因车辆年代久远,且车况较差,双方约定待张三将车辆送往维修厂进行保养整备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次日,张三将车辆开走时发现车辆有异响,于是当即将车辆开至维修厂进行维修。维修厂接收车辆后先是对其轴承和刹车进行了维修,接着按照张三的要求对车辆进行保养。

期间,维修厂在检查车辆时发现一根不明电线,于是发信息询问张三,但张三也不清楚,遂表示需要向李四确认,可还未等到李四具体答复,意外就发生了。

2024年1月4日,维修厂将张三的车辆架高以准备第二天检查变速箱情况,故下班后将车辆悬空放置在升降架上,结果当天晚上9点左右,车辆自燃引发火灾,好在隔壁商铺发现及时,当即进行了报警。

不久后,尽管消防队及时赶往现场将火扑灭,但车辆已严重损坏。经过消防队的初步勘察,高度怀疑起火的原因是因为车辆内加装了自行组装的电池导致的自燃。

张三得知此事后,认为李四应该为加装电池的安全隐患负责,后非常愤怒地找到李四理论,要求李四归还30000元的购车费,而李四却表示,电池安装已经多年,且一直都没有出现过问题,并且张三是在知晓此事的情况下购买的车辆,不应将所有事情都怪在他的头上,遂不愿意退还购车款。

而后,张三又找到维修厂,认为是维修厂的修车库消防灭火措施不完备,未能及时灭火,才会导致火灾的损失扩大,所以维修厂也应承担赔偿责任。可维修厂却认为,张三车辆自燃,导致其修车库发生火灾,损失惨重,应是张三向其赔钱,为此,双方对于谁是责任方争论不休。

三方最终对簿公堂,霖澳律师助维修厂提起反诉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三方因此事闹得非常不悦,张三最终起诉了维修厂和李四,要求双方连带赔偿自己的损失。同样,维修厂也委托到了霖澳律师事务所的牟怡律师协助自己对张三提起反诉,要求张三赔偿维修厂的损失。

牟律师接受委托后先是向维修厂了解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其中牟律师了解到,关于车辆的老旧情况维修厂在维修前就和张三确认过,且在车辆内发现不明电线时主动询问了张三情况。

随后,牟律师前往了事发现场进行调查,最后根据张三的诉状确定了诉讼策略,协助维修厂开庭。

庭审现场,张三提出,李四在交易车辆前,自行加装的锂电池存在安全隐患,对引起火灾负有责任,而维修厂的修车库消防灭火措施不完备,对火灾的损失扩大也负有责任。请求法院判决维修厂、李四承担连带责任共同赔偿30000元。

霖澳律师庭上答辩滴水不漏,成功获法院支持,助维修厂成功维权
听完张三的陈述,牟律师当即针对其陈述的漏洞进行了驳斥:

第一、正如被答辩人所述,车辆属于自行着火并点燃车间内的易燃物,也高度怀疑起火原因是汽车自行加装的锂电池导致,也就是说车辆起火与起火的原因与答辩人没有任何关系,答辩人对此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且该车辆是悬空放置,没有被外来的易燃易爆物品引燃的可能性;

第二、被答辩人主张的经济损失并非其实际经济损失,该车辆的购买价值不等于车辆的实际价值,车辆实际价值可能远低于双方自由约定的市场价值30000元;

第三、被答辩人讲明了起火的时间在答辩人已经下班无人的八点左右,现场无人,答辩人无法且也不可能及时采取任何救火措施,且答辩人也不是专业的消防人员,即便是在场也可能无法第一时间自行实施任何有效救火措施,且第一时间专业消防人员也赶到并救火;

第四、被答辩人所谓的车间消防灭火措施不完备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且在下班时间答辩人也无法像在上班时间、在现场一样实施任何专业灭火行为,答辩人也没有任何放任不管或者是让损失扩大的行为和主观故意,反而因为被答辩人车辆自燃车间着火还损失了大量财物,如果是答辩人能够在场或者是有任何能够灭火的可能,肯定会不遗余力的救火或者拨打火警电话,因为这也关系到答辩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因此不存在任何答辩人放任损失扩大的可能性。

牟律师的陈述让张三毫无辩驳之力,最终法院支持了牟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维修厂对于张三的财产损失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和过失,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判决由张三支付A维修厂的经济损失。

办案心得


牟怡律师:“我们在接受维修厂的委托后,经过调查,我们发现,车主主张维修厂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请完全是没有任何依据的,车辆发生自燃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原车主加装电池导致,而事故发生时维修厂属于下班时间且车辆是悬挂状态,因此从任何方面来看,维修厂都不存在过失过错,于是根据案件情况,我们整理了答辩词,并当庭进行了分析,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成功为维修厂实现减损并拿回应得的经济赔偿。”



案件承办人


牟怡

霖澳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法律顾问部部长

擅长领域:公司法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所获荣誉:2021年度金牛区优秀律师、2022年度团队贡献奖、服务民营企业十大优秀律师、2023年度团队贡献奖、2023年度债权债务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牟怡律师超过7年的法律执业生涯,处理过中石油与邮政集团公司等大量诉讼与非诉讼纠纷,代理超过300件案件,服务近100家企业,始终秉持当事人的利益高于一切,为当事人的目标奋斗到底!


(注:文中人名、公司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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