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养儿17年发现非亲生!男子怒诉“无良”前妻,霖澳律师为男子全程保驾护航,成功拿回抚养费及精神抚慰金16万元
案情概要
夫妻离婚10年,男方发现养了17年的儿子非亲生骨肉
2006年3月9日,张宇与何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次年1月,何芳生下了儿子张凡。然而,这段婚姻并不长久,最终在张凡7岁时画上句号——张宇和何芳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
2014年8月19日,两人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并签订《自愿离婚协议书》,其中载明,婚生子张凡随张宇生活,何芳每月给付抚养费800元,直到张宇年满18周岁为止。
然而,自从两人离婚之后,何芳从未按协议内容支付过一笔抚养费,眼见何芳如此不守信用,张宇在催促多次无果后也不愿再纠缠,独自承担起抚养张凡的重任,数年间从未有过怨言。
可随着张凡年岁渐长,17岁的张凡竟让张宇有些“陌生”,因为张宇自己的体格偏瘦,身材矮小,可儿子张凡却长得又高又壮,甚至五官也与张宇截然不同。
对此,张宇的脑海中不由滋生疑虑——张凡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儿子?经过多日的纠结,张宇还是悄悄采取了张凡的生物样本,送至鉴定所进行鉴定,拿到鉴定结果的那一刻,张宇大惊失色,结果显示,“排除张宇为张凡的生物学父亲的可能性”。
此时的张宇大脑一片空白,随即而来的便是无法言喻的愤怒,他当即找到何芳对峙,相比于张宇的暴怒,何芳的情绪就显得十分稳定,淡定回应称自己也不清楚张凡的亲生父亲是谁。
前妻否认故意隐瞒实情,霖澳律师整理完备证据助男方起诉维权
事到如今,张宇也不愿再继续纠结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只想拿回多年付出的款项,遂当即要求何芳返还自张凡出生以来其付出的抚养费用和精神损失费,但毫不意外地,遭到了何芳的拒绝,两人为此爆发了剧烈的争吵。
多次协商无果,愤怒的张宇最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并委托到了#霖澳律师事务所的程凤律师为代理人协助处理。
程律师接受委托后,了解到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并表示,张凡并非张宇的亲生孩子,张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了多年抚养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张宇有权向张凡的生母何芳追索抚养费用及精神损害赔偿,而张宇想要顺利实现维权索赔,后期的取证工作至关重要。
对此,程律师立马投入到证据收集工作当中,事无巨细地将各类证据进行整合,同时与张宇展开了多次沟通协商,确认好最终的诉讼策略,随后便协助张宇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何芳向张宇返还抚养费共计19万元,同时撤销双方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权的约定,并由何芳支付张宇精神抚慰金6万元。
霖澳律师庭上严谨说理,助男方成功拿回16万
庭上,何芳辩称,其曾经遭到他人的不法侵犯,对于张凡的亲生父亲是谁,她自己都不知情,不存在故意隐瞒欺骗的情形,而关于离婚后的抚养费,其确实没有按时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在两人离婚时还有几十万外债,都由张宇收取,因此可以抵消张凡的抚养费,并且,张凡大多数时候由张宇父母照顾,而张宇父亲曾明确说过不需要自己支付抚养费。
相比于何芳毫无说服力的辩驳,程律师当庭进行了严谨说理——首先,亲子鉴定报告已证实张凡与张宇并无亲缘关系,根据法律规定,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而张宇并非张凡生物学父亲,因此其对张凡并无法定抚养义务。
而张宇误以为张凡是其亲生子并对其进行抚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之规定,张宇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抚养对象存在根本性认知错误,该协议中关于抚养权的约定应予撤销。
其次,何芳作为张凡的法定监护人,对张凡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义务,张宇代为承担的抚养费用,何芳应当全额返还。
最后,何芳陈述其系遭受了他人的不法侵害,导致其误以为张凡系张宇亲生子,但其未提供相应证据证实。而张宇作为配偶、父亲的情感与自尊不同程度遭受到张凡与其不存在亲缘关系的损害,因此何芳应当支付张宇精神损害赔偿。
最终,法院采纳了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张宇和何芳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抚养权的约定,并由何芳向张宇返还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6万元。
办案心得
程凤律师:“本次案件的当事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非亲生子女17年,其付出的不仅是多年来的抚养费,更是这17年以来的情感倾注,而孩子的亲生母亲,不仅隐瞒了自己与他人发生关系并怀孕的事实,还在离婚后让当事人继续抚养孩子,从法律上来说,其已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权益。我在介入后,帮助当事人固定证据,全程协助其完成诉讼程序,助其成功拿回了16万元。在此,想提醒大家,信任是组建婚姻的基础,希望每一对夫妻都能坦诚相待,对婚姻负责,但如若不幸遭遇欺瞒,也一定要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权利不受侵害。”
案件承办人
霖澳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工伤人损、金融借贷
所获荣誉:2024年度婚姻家事品类十佳案例
评价:程律师办案严谨,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并且性格随和,擅长与当事人沟通,善于倾听,能够精准的抓住当事人的诉求,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办案思路,办案时程律师注重细节,善于整理证据材料,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工伤人损以及金融借贷等多领域都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庭前细致准备、庭上严谨说理、庭后回访复盘,致力为当事人提供最细致的服务。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