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母子分别二十三年,再度重逢竟是对簿公堂,霖澳长沙律师在情理法交融间寻求最优解,一场阳光下的审判终获圆满结局
母亲离家23年不闻不问,再返家乡却已“疯癫”
两岁时,陈霖便跟着父亲陈建和母亲李艳到外省谋生,但那时的日子并不好过,贫穷的生活和无休止的争吵,最终让这个家庭彻底破碎。陈建与李艳自此彻底分开,陈霖跟随父亲生活,母亲李艳则如人间蒸发般,从此杳无音讯。
2023年端午节这天,家家户户都在团圆过节的陈家沟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一个蓬头垢面的、神色呆滞,看起来有些痴傻的女人,在村民的仔细辨认下,竟发现此人正是离家多年的李艳。
陈家沟村委会第一时间联系到了陈霖告知情况,而当“母亲”这个词再度出现,陈霖的第一反应是厌恶,剩下的也只是冷漠和抗拒。陈霖明确表示拒绝承担赡养责任,李艳从未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自己凭什么要养她,加之其自身经济情况并不宽裕,也实在无力赡养李艳。
对此,村委会却持与陈霖的相反意见,认为如今李艳父母已去世,无依无靠,陈霖作为儿子无论如何都应该承担起赡养自己母亲的责任。
当事人拒绝认母,遭村委会起诉要求履行赡养义务
一时间双方争执不下,眼看陈霖态度坚决,村委会直接带李艳进行了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确认了李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随后便以李艳监护人的身份起诉了陈霖,要求陈霖承担李艳的各项生活费用1450元/月,以及李艳前期鉴定费1500元车费(油费)500 元、过路费100元,合计2100 元。
每月1450元的生活费用对陈霖来说不算一笔小数目,故其当即委托到了#霖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的雷泽林律师为代理人,希望能够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霖澳(长沙)律师介入,于复杂案情中寻求法理平衡
雷律师介入后,耐心倾听了陈霖心中积压多年的委屈,而面对陈霖“不想赡养李艳”的诉求,雷律师也没有回避,而是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陈霖疏导。
雷律师指出,从法律层面而言,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如今,李艳已被确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陈霖作为李艳的儿子,有着不可推卸的赡养责任。虽然不能直接免除陈霖的赡养义务,但可以尽力为其争取降低赡养费用。
听完雷律师的分析,陈霖接受了当前的情况,全力配合雷律师,做好应诉准备。开庭前,雷律师提前2小时到达了陈家沟,与村委会进行了沟通。期间,雷律师了解到,村委会本是可以为李艳申请低保,但因其儿子陈霖还有赡养条件,故暂时不符合申请标准。
霖澳律师力挽狂澜,一场阳光下的审判终获圆满结局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法官将法庭设置在了村委会的大院中,在众目睽睽之下,开始了庭审。
庭上,居委会代表提出,因李艳父母均已去世,其儿子陈霖拒绝履行对生母的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且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陈霖应当履行法定赡养义务。
对此,雷律师先是肯定了赡养义务的法定性,随后强调,在陈霖四岁时,母亲李艳就离开了陈霖父子,李艳未对陈霖履行过抚养义务。现陈霖因离婚且身负巨债,无力履行对李艳的赡养义务,故请求法院根据陈霖的具体情况,考虑李艳未对陈霖履行抚养义务,酌情依法判决陈霖对李艳的赡养义务。
庭后,雷律师、法官与村委会三方进行了沟通,都认为按照李艳的情况,每个月至少需要一千元以上才足够,但如若这部分仅由陈霖独自承担的话,无论是从情感上还是陈霖的实际经济条件上来说都不合适。
最终,三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还是由村委会去申请一部分低保。而为了满足申请条件,法院作出判决,由陈霖支付赡养费200元。基于此,村委会成功为李艳申请到了750元的补助,陈霖每月再实际支付750元的赡养费,李艳的生活也有了1500元的保障。
同行评价:雷律师兼具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案件检索与分析能力以及优秀的文书书写能力,面对大大小小的案件雷律师都可以冷静应对、理性分析。雷律师执业以来深耕于婚姻家事、合同纠纷案件,不断总结经验,将每一次的办案思路都内化为自身的经验储备。除此之外,雷律师的沟通能力格外出色,具有十分优秀的谈判能力,能够通过当事人的诉求为当事人制定最合适的诉讼方案,为当事人保全最大利益.
霖澳(长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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