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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女子与网恋对象同居生娃,却被对方无情抛弃,霖澳律师助其起诉维权,成功保住抚养权、拿回抚养费6.9万并明确后续抚养义务

发布时间:2026/01/20 17:09:51   Click:
案情概要

男方让女方未婚先孕,事后还无情抛弃

杨兰与张三通过网络相识,不久后便线下奔现,并火速确定了恋爱关系。从2019年开始,两人开始同居,期间,杨兰意外有了身孕,并于次年1月29日,生下女儿朵朵。


然而,孩子出生后,张三不仅没有想过与杨兰办理结婚登记,更未履行作为父亲的责任,对母女二人漠不关心,以致杨兰即便是在坐月子,也不得不艰难带娃上班。久而久之,杨兰实在无法忍受张三的冷漠,最终,决定带娃回老家生活。


可张三对此不仅丝毫没有挽留,反而彻底切断联系——更换手机号、注销社交账号、删除杨兰微信,仿佛母女二人从未出现在他的生命中。张三的举动让杨兰彻底死心,从此独自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


然而,一个人的力量终是有限的,随着朵朵逐渐长大,即将步入小学,各项开支不断增加,杨兰一人已难以承受。


于是,杨兰希望能找到张三,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同时,出于对孩子的考虑,杨兰也明确希望抚养权归自己,并将孩子的姓氏由“张”改为“杨”。但现实是,杨兰压根联系不上张三。


霖澳律师助女方提起诉讼,明确孩子抚养权,拿回抚养费

思前想后,杨兰最终选择#霖澳律师事务所潘虹安律师 协助维权。潘律师接手案件后,通过与杨兰深入沟通指出,孩子从出生至今一直都是跟随杨兰生活,抚养权会尽力争取;至于抚养费,系父母的法定义务,张三无法逃避。


但对于孩子改姓的问题,因涉及非婚生子女姓氏变更,需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不属于法院裁判范围,只能通过沟通解决。


随后,潘律师协助杨兰多方取证,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女儿由杨兰抚养,张三支付拖欠的及后续抚养费用。


开庭前,因杨兰想给孩子改姓的欲望十分强烈,潘律师建议通过两人共同好友,尝试重新与张三取得联系。最终,经多方努力,成功加回张三微信。


与此同时,杨兰也了解到,自己离开后,张三因打麻将欠下了不少外债,经济状况堪忧,而这让其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胜算又多了一分。


女方诉求获法院支持,案件终落下帷幕

开庭时,张三未出庭,亦未提交任何书面意见。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采纳了潘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杨兰与张三作为朵朵的亲生父母,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仍依法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


鉴于孩子自出生起即随母亲生活,已形成稳定的生活环境,且张三长期未履行抚养义务、未表达抚养意愿,法院支持杨兰关于抚养权的主张。


对于抚养费,因双方未进行约定,酌定张三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1000元,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各负担一半。此外,张三拖欠的孩子抚养费按上述标准自2020年1月起计算至2025年10月底,共计69000元。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女儿朵朵由原告杨兰直接抚养,随其共同生活;张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杨兰支付拖欠的抚养费69000元;自2025年11月起,张三每月支付朵朵生活费1000元,直至其独立生活为止,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由双方各负担50%。


至此,案件终落下帷幕,当事人顺利拿到了孩子抚养权,并让男方承担了应付抚养费,对潘虹安律师的专业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



办案心得

潘虹安律师:“本案虽看似争议不大,核心诉求仅为确认抚养权与追索抚养费,但对于当事人杨兰而言,迈出维权这一步,却是需要极大的勇气。孩子出生后,男方就没有管过孩子,让当事人独自承担抚养的重担。可即便如此,她在起诉前仍焦虑不安,害怕失去孩子,担心孩子会被判给男方。我们介入后,多方搜集证据,夯实抚养事实基础,最终,法院在男方缺席的情况下,全面采纳我方意见,依法判决孩子由当事人抚养,男方支付拖欠近六年的抚养费,同时明确了后续抚养义务。”




案件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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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虹安
霖澳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所获荣誉:2024年律所新锐奖、2024年度劳动争议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潘律师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适应案件中的新情况,从而高效完成工作内容。在案件办理中善于分析问题、捕捉细节,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能够为当事人争取更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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