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女子驾驶电动车与牵引车相撞无责,司机不赔钱、保险公司质疑伤残结果,霖澳律师稳住局面,重鉴维持十级伤残,拿回赔偿超20万
2024年4月2日,张三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某转弯路口时,与同向右侧李丽驾驶的二轮电动车(搭载小美)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李丽、小美受伤。经交通管理局认定,张三负事故全部责任,李丽、小美无责任。
李丽送医后被诊断为左侧胫骨平台伴踝间棘骨折、左膝半月板损伤、左膝前后十字韧带损伤,伤情严重。然而,事故发生后,张三不仅拒绝垫付医疗费用,也不配合保险报销,导致李丽只能欠费治疗,处境艰难。
为尽快打破僵局,李丽出院后委托#霖澳律师事务所周裕青律师代理维权。周律师接手后,立即全面梳理案情,并同步与医院、张三及保险公司进行沟通。
期间,周律师发现案件存在多重难点——肇事车辆为外地牌照,投保于外地保险公司,张三本人也是外地人,配合意愿极低;而医院方面因欠费问题多次催收,李丽无疑是面临治疗与维权的双重压力。
面对困局,周律师迅速制定应对策略,她首先前往医院医务科沟通欠费事宜,并承诺后续起诉时将医院列为第三人,确保医疗费有保障,以此打消医院顾虑,为后续诉讼争取到配合空间。与此同时,她立即复印病历材料进行取证,并快速协助李丽完成伤残鉴定,确认其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然而,保险公司对鉴定结果提出异议,要求复勘。周律师积极沟通协商赔偿方案,争取复勘机会,但因李丽临时有事,复勘未能顺利进行。周律师当即调整策略,迅速整理起诉材料及索赔清单,向法院提起诉讼。
果不其然,保险公司在开庭时当庭提出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期间,周律师全程陪同,密切关注鉴定人员的查体过程及对李丽患肢活动情况的测量。鉴定人初步认为,李丽患肢功能丧失未达25%,无法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6.6条及5.10.6.11条评定为十级伤残。
对此,周律师积极与鉴定人沟通,即使李丽的伤情达不到《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6.11条评定为十级伤残功能丧失25%以上,但其伤情也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6.6条之规定“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半月板伴侧副韧带撕裂伤经手术治疗后,影响功能”,并当即调取病历中的核磁共振报告单,指出报告单记载的“损伤”应包含“撕裂”。
而鉴定人员则表示,定残条款明确要求“断裂或撕裂”,而报告单中的“损伤”表述不够明确。对此,周律师没有放弃,反复强调多发损伤不能排除撕裂可能,并迅速联系李丽的主治医生,确认伤情确包含内外侧副韧带撕裂,随后补充提交了原始影像数据。
最终,在第二次开庭时,法院收到重新鉴定意见书,意见书确认了李丽侧副韧带存在撕裂伤,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6.6条,维持十级伤残评定。
面对这一关键结果,保险公司不再辩驳。周律师随即就赔偿款项进行有力举证,法院最终支持包括残疾赔偿金94672元、被扶养人生活费86373.67元在内的各项赔偿共计203870.67元赔偿款。李丽对这一结果非常满意。
周裕青律师:“本案的推进可谓步步遇阻——外地车主不配合、医院催费、保险公司不认可鉴定结果、重新鉴定时又因病例表述问题面临评残风险,可以说每一个环节都可能让案件陷入败局。但面对诸多难题,我们从对接医院到鉴定现场据理力争,再到补充关键证据扭转局面,每一步都没有松懈,只为保全当事人的权益。最终,在我们的努力下,当事人的十级伤残结果得以维持,赔偿款全部落地,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实现。”
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交通部部长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工伤人损、合同纠纷 所获荣誉:2022年度优秀合伙人、2023年度优秀合伙人、2025年度优秀部门负责人、2023年度交通医疗大类十佳案例、2023年度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优秀律师、2024年度优秀合伙人、2024年度交通事故品类十佳案例、2025年度交通事故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周裕青律师自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交通事故、工伤人损、合同纠纷等领域,尤其是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驾轻就熟,凭借自身过硬的能力,一直践行着高效办案、负责到底、使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工作理念。周律师思维敏捷、灵活,在法律工作中不仅形成了严谨、认真、务实和干练的工作作风,同时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及出色的处理案件的工作能力,深受当事人的信任与认可。
霖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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