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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分手后被前任起诉索要55万?霖澳律师把“必输局”打成“双赢局”

发布时间:2026/04/09 16:33:26   Click:

案情回顾


2021年4月,郝某与陈某经朋友介绍相识。两人均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或许正是这份共同的经历,让他们迅速走近,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


交往期间,郝某对陈某出手阔绰,频繁通过扫码转账表达爱意。四年下来,累计转账金额高达70万。陈某用其中一部分钱付了房子首付,还买了一辆车。然而,这段看似“大手笔”的恋情,终究没能走到最后。


四年的相处,裂痕越撕越深。郝某承诺的事情屡屡做不到;抽烟、喝酒、耍酒疯的习惯始终未改;更让陈某无法忍受的是,郝某多次试图以强硬的方式让她怀孕,那种不被尊重、不被平等对待的感觉,让陈某一次次心寒。两人反复沟通,郝某却从未真正改变。


但毕竟四年感情,陈某最终还是心软,主动联系郝某,想给彼此最后一次机会。可此时的郝某,身边已经有了新的交往对象。


陈某彻底死心。本以为这段感情就此画上句号,谁知郝某并没有打算放过她——一纸诉状,将她告上法庭。


郝某在诉状中主张:恋爱期间,扣除陈某向他转账的金额,他共计向陈某转款55万。这些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如今婚约不成,陈某理应返还。

他还强调,以他自己的经济状况,不可能无条件向他人赠与高达55万的款项。这笔钱让他陷入了“经济困难”。


面对55万的索赔,陈某既委屈又愤怒。她认为,双方交往期间的经济往来多为表达爱意,包含大量“520”“1314”等特殊含义的转账,根本不存在什么“附条件”的情形。


更重要的是,郝某在交往过程中多次出具保证书、在微信聊天中明确表示款项系自愿赠与,不应返还。


律师剖析案件难点

陈某随即委托霖澳律师事务所曾贞律师代理此案。曾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梳理案情,发现这起“恋爱转账纠纷”暗藏三大难点:


难点一:金额巨大,差额明显

双方四年间往来款项高达近百万,品迭后差额仍有40万。在司法实践中,恋爱期间大额经济往来,尤其是差额较大的情况,法院往往倾向于酌情支持返还部分款项。这对陈某而言,是最大的不利因素。


难点二:是否构成“附条件赠与”?

郝某主张其转账系“以结婚为目的”,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现条件未成就,应予以返还。但《民法典》明确规定,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需当事人明确约定条件内容。而本案中,双方从未就“以结婚为条件”进行过任何书面或口头约定。如何让法院采信这一点,是案件突破的关键。


难点三:保证书能否作为“自愿赠与”的有效证据?

交往前期,郝某曾向陈某出具过《保证书》及《认错书》,并在微信聊天中多次明确表示转账是“自愿赠送”,“不需要退还”。但郝某在起诉状中主张,这些言论系为维系恋爱关系所作的妥协,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如何证明这些书面承诺是郝某成熟、理性的真实意思表示,而非一时冲动的妥协?这直接决定了案件的走向。


律师代理意见

针对上述难点,曾律师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她首先协助陈某整理了双方交往期间全部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逐笔核对金额、时间、备注信息,制作了详尽的资金往来明细表。


随后,重点调取了几组关键证据——保证书、微信聊天记录、特殊含义转账记录、陈某的退款记录。开庭时,曾律师有意尝试与郝某调解,但郝某态度强硬,坚决不同意。


既如此,曾律师随即向法庭提交了详细的代理意见,重点阐明:

第一,郝某未能举证证明双方曾就“以结婚为条件”达成任何合意,不符合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第二,本案系赠与合同纠纷,两人间的赠与合同成立,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法定撤销情形;

第三,郝某虽主张“经济困难”,但其名下拥有多处房产、多辆货车,父母均有稳定收入,该主张与事实不符;

第四,恋爱期间的日常经济往来,不应在分手后被简单定性为“附条件的赠与”,否则将违背社会公众对恋爱关系的正常认知。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郝某未能举证证明其向陈某的转账附有“以结婚为条件”的明确约定,不符合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郝某在微信聊天及保证书中多次明确表示转账系自愿赠与,赠与行为已完成,无法定撤销事由。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郝某的全部诉讼请求。陈某无需退还任何一笔款项。然而,郝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开庭审理后,组织双方调解。曾律师敏锐把握时机,与郝某多次沟通。郝某基于一审判决及诉讼成本的考量,态度发生转变,同意调解。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约定:陈某将双方争议的房屋(首付及按揭款均由郝某支付)返还给郝某,郝某另行向陈某支付8万(陈某中途还了部分房贷)。


这一方案看似陈某“退还”了房屋,但细算下来——该房产首付约16万,后续按揭也多由郝某支付,总投入约20余万。陈某退还房屋后,不仅甩掉了房贷包袱,还拿到了8万现金补偿,且无需返还恋爱期间其他数十万的转账。


对陈某而言,这一结果远胜于一审判决后可能面临的二审改判风险。


办案心得


曾贞律师:“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转账是否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我们通过逐笔梳理转账记录,重点锁定男方出具的《保证书》、微信聊天中‘自愿赠与、无需退还’的明确表态,以及大量‘520’‘1314’等特殊含义转账,形成完整证据链。最终获得法院支持,驳回男方全部诉讼请求。进入二审后,我们基于一审胜诉的有利态势,灵活调整策略推动调解,最终协助当事人达成了‘退还房产但保留现金补偿’的最优解,不仅守住了法律底线,更实现了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最后,提醒大家,无论是给予方还是接受方,在大额经济往来中保持清醒,保留必要的沟通记录和凭证,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这段感情的尊重。”




案件承办人


曾贞
霖澳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副部长

擅长领域: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伤、交通事故、房产纠纷

所获荣誉:2022年度十佳优秀案例、2022年度团队贡献奖、2023年度团队贡献奖、2024年度最具知名度律师、2024年度优秀律师、2024年度婚姻家事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2025年度卓越贡献奖、2025年度律所建设奖、2025年度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2025年度婚姻家事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曾贞律师为人谦和,做事有始有终,总是坚持到最后一刻;处理案件很擅于从当事人角度出发,解析出案件的关键点;不管案件多复杂,她也会耐心为当事人解释,极力寻找有利证据,并用她真诚用心、认真负责的敬业态度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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