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被人打了,没证据只能认栽?霖澳(天府)律师转变思路,以谈判为当事人争取到3.2万赔偿
案情回顾
2024年3月,成都某麻将馆内,张某在打麻将时,因与李某发生口角遭到对方殴打。冲突发生后,张某选择了报警。
然而,由于案发现场缺乏监控录像,且周围没有有效证人证言,尽管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但在后续调查中,因证据不足,无法对李某进行刑事拘留。
这意味着,案件极大概率只能按照行政处罚处理,无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2025年7月,距离案发已过去一年有余,案件依然停滞不前。无奈之下,张某选择委托霖澳(天府)律师事务所的杨杰律师介入。
摆在杨杰律师面前的是一个典型的“死局”:
1.因缺乏关键证据,公安机关无法对李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2.如果张某自行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结合其伤情和现有证据,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预计仅为数千元。
3.张某性格较为内向,不主动与律师沟通,且公安通知作笔录、告知进展时也未同步律师,导致办案信息严重滞后。
面对僵局,杨杰律师没有选择放弃,而是调整了办案思路。既然刑事追责路径已无可行空间,那就转向“赔偿谈判”。
杨杰律师深知,信息不对称是办案的大忌。他主动对接公安机关,获取案件最新消息。终于,在一次沟通中,他得知一个关键信息:李某在年前其实有赔偿意愿,但张某因金额未达预期直接拒绝,且未告知律师。
获取这一情报后,杨杰律师迅速与张某沟通,确认其愿意和解的意愿。随即,杨律师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组织双方进行谈判。
杨律师多次主动前往与李某谈判协商,反复沟通赔偿金额与和解方案,全程主导谈判节奏,力图争取远超民事判决的赔偿金额,尽可能保障张某合法权益最大化。
在杨杰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一次性获赔3.2万元。
杨杰律师:“本案是典型的证据不足类人身伤害维权案件。当法律事实因证据缺失无法还原时,律师的核心价值在于主动突破。即便当事人配合度低,即便客观证据匮乏,律师依然可以通过主动沟通、敏锐捕捉信息,用谈判替代低效诉讼。这不仅是法律技巧的博弈,更是对当事人权益最大化的坚守。借此,也提醒大家,遇到纠纷时,及时、充分地与律师沟通至关重要,只有信息互通,才能抓住转瞬即逝的和解良机。” 案件承办人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上一篇:【刑事案件】19岁少年涉嫌“组织卖淫罪”面临五年以上重刑,霖澳(德阳)律师三次开庭,变更罪名为“介绍卖淫罪”,刑期降至一年十个月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条


















































































































































免费咨询:18048594636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