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25万商铺回购款全额拿回!霖澳(天府)律师助当事人识破公司陷阱,化险为夷
案情概况
2014年,阿伟、小美夫妻二人无意看到成都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招商广告,经多番了解,加上A公司承诺该商铺每月有稳定的租金回报,夫妻俩决定接手商铺。
很快,双方就商铺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店铺经营权转让协议书》。合同明确约定,在商铺正常经营十年到期后,如果阿伟、小美夫妻提出回购请求,A公司可以原价回购。之后,阿伟、小美按约支付了商铺转让款27万。
然而,十年光阴转瞬即逝,当夫妻俩满怀期待地提出回购时,A公司却突然变卦,提出以“长年限分期”且“折价”的方式处理。夫妻二人担心夜长梦多,当即拒绝。
因为他们隐约察觉到,A公司的大股东似乎有将债务转移给一位可能已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小股东的嫌疑。
双方多次沟通未果,夫妻俩决定不再与A公司耗费时间,果断委托霖澳(天府)律师事务所协助。律所随即指派了办案经验丰富的狄蓓律师承办此案。
狄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迅速抓住了案件的核心矛盾——A公司提出的长期折价方案不确定性太大,且公司股东的异常行为加剧了回款风险。
随后,狄律师迅速梳理证据材料,协助阿伟、小美夫妻提起诉讼,并制定了“以诉促调,保障执行”的维权策略。
庭前,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对此,狄律师明确向A公司清晰的阐明了案件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向阿伟、小美夫妻客观分析了利弊。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协议约定:A公司与阿伟、小美夫妻签订的《商铺经营权转让协议书》于2024年12月30日解除;A公司应向阿伟、小美夫妻俩分期支付回购款25万元,最后一笔于2026年6月30日前履行完毕。
另特别约定,只要A公司有任何一期款项未按时足额支付,阿伟、小美夫妻就有权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立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可主张资金占用利息。
这一条款彻底打消了夫妻二人对“分期付款”的顾虑,将主动权牢牢掌握在了自己手中。
最终,在狄蓓律师的持续跟进和协助下,A公司按约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阿伟、小美夫妻俩的25万元本金分文不少地拿了回来,这场持续数月的风波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狄蓓律师:本案虽以圆满调解告终,但其中暴露出的商铺投资与合同纠纷风险,值得大家警惕。对此,也给大家二点建议:1、警惕“售后包租”与“原价回购”陷阱。许多开发商或投资公司利用“高额租金回报”“原价回购”等承诺吸引投资者,但此类条款往往缺乏实质性担保。一旦公司经营不善或恶意转移资产,投资者的回购请求极易落空。2、敏锐捕捉风险信号,果断采取法律行动。在商业纠纷中,一旦发现对方有逃避债务、转移资产的苗头,切忌盲目等待或轻信对方的口头承诺。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通过诉讼保全、起诉等手段抢占先机,防止资产流失。 办案律师
狄蓓
霖澳(天府)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建工房产、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所获荣誉:2023年度律所新锐、2024年度优秀律师、2024年度工程房产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劳动争议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债权债务品类十佳案例、2025年度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2025年团队贡献奖、2025年度医疗财产大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狄蓓律师有着丰富的司法系统工作经历,曾就职于法制办与司法局,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以及拥有高效率处理案件的能力。狄律师在建工房产、债权债务以及合同纠纷等领域技能突出,擅长谈判与调解。狄律师性格率真开朗,工作认真,办案积极,亲和又不失专业的沟通备受委托人的好评,她坚信“公理之下,正义不朽”,始终保持着一颗热爱法律与正义的热忱之心。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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