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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两次起诉均被判不准离婚?霖澳(绵阳)律师助力第三次诉讼终获判离!

发布时间:2026/07/23 16:49:58   Click:

案情概况


1988年,李阿姨和张叔经长辈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1991年双方顺利登记结婚。结婚初期,双方感情尚可。


直到次年,李阿姨生下女儿朵朵,因张叔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导致李阿姨在坐月子期间未得到应有的照顾,身体因此落下病根。


之后,李阿姨多次经历流产,而张叔不仅不关心,反而长期与其他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甚至在李阿姨患乳腺结节住院期间也未曾照料。


张叔长久的疏离与冷落,让李阿姨对这这段婚姻彻底失去希望,夫妻感情早已名存实亡。2023年,不堪重负的李阿姨决定结束这段婚姻,并委托了霖澳(绵阳)律师事务所蒲国栋律师协助。


律师介入

蒲律师接手案件后,考虑到李阿姨是首次起诉离婚,耐心向她讲明了案件风险。随后,蒲律师协助李阿姨梳理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依法提起诉讼。


然而,这次诉讼并未如愿。法院认为双方婚后育有一女,且李阿姨提供的证据未能充分证明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最终判决不准李阿姨与张叔离婚。


法院判决后,李阿姨与张叔尝试过和好,并在2024年春节期间重新共同生活,期间发生过亲密关系。但双方矛盾依旧,争吵不断。


李阿姨无法忍受,再次在蒲国栋律师的协助下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然而,这一次结果仍不理想。


庭审时,李阿姨在未与蒲律师商议的情况下,主动说出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曾与张叔共同生活且发生关系的事实。


最终,法院认为,既然2024年春节双方还能尝试和好,说明感情并未完全破裂,遂再次判决不准离婚。


面对再次败诉的结果,李阿姨难以接受,决定第三次起诉离婚。对此,蒲律师冷静分析案情,指导李阿姨保留了租房合同和居住证明,有力证明李阿姨自2022年11月18日起便在外租房居住。


同时,蒲律师建议李阿姨保持分居状态,不再与张叔进行任何可能被视为“和好”的接触,静待一年期限届满。


2026年4月,距离第二次判决已过去一年,且双方持续分居。蒲国栋律师再次代理李阿姨提起诉讼。


案件结果

第三次诉讼如期开庭审理。这一次,法院查明,在2025年3月判决不准离婚后,李阿姨与张叔又分居满一年。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最终,法院判决:准许李阿姨与张叔离婚。


办案心得

蒲国栋律师:本案当事人历经三次诉讼才得以解除婚姻关系,借此也提醒大家诉讼离婚是一场“证据战”与“心理战”。在首次起诉离婚时,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且缺乏法定过错(如家暴、重婚等)的硬性证据,法院大概率会判决不准离婚。此时,大家切勿灰心丧气,更不应在情绪崩溃下做出不理智的行为。其次,分居期间务必保持“绝对界限”。很多当事人在第一次判不离后,出于孩子或心软等原因,与对方恢复同居或发生亲密关系,这在法律上极易被认定为“感情未破裂”或“双方有和好可能”,从而导致第二次诉讼再次败诉。一旦决定离婚,应坚决保留分居证据(如租房合同、居住证明等),并避免任何可能被误解为和好的接触。





办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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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国栋

霖澳(绵阳)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建筑材料合同纠纷、民事执行程序、担保纠纷

所获荣誉:2023年度先进个人、2024年度团队贡献奖、2024年度婚姻家事十佳案例、2025年度劳动争议品类十佳案例、2025年度医疗财产大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蒲国栋律师深耕法律行业多年,在建筑材料合同纠纷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熟知该行业的法律法规与交易习惯,曾成功代理过多起涉及建筑材料供应、工程款结算、质量争议等复杂合同纠纷案件。在民事执行程序领域,更是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与实践经验,精通各类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执行和解以及执行救济程序,能够有效地协助当事人实现权益,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同时,在担保纠纷领域,无论是保证、抵押、质押等各种担保方式引发的法律问题,他都能够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在当事人遇纠纷时,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应对策略。另外,在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领域,他也是极为擅长。他始终秉持“专业、专注、诚信、高效”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是众多当事人非常信赖的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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