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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学间暑期结伴租车自驾出车祸,乘车方重伤,开车方拒赔、保险公司只赔一半,霖澳律师通过充分举证,助乘车方获赔17万

发布时间:2026/10/23 17:14:57   Click:

案情概况

 

小美与小刚系同学关系。2024 年暑期,二人协商结伴自驾游,因小美无驾驶执照,全程由小刚驾驶车辆。

 

然而,意外突然降临。当车辆行驶至高速路段时,因雨天路滑,车辆与公路中央护栏发生猛烈碰撞,随即失控旋转,最终停于应急车道内。

 

事故造成车辆受损、小美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小刚负事故全部责任,小美无责。

 

小美受伤后被即刻送往医院救治,共住院 23 天。经诊断为,腰椎 L2、L4 骨折、腰骶棘突骨折、左侧第7肋骨骨折,并行经后路切开复位内固定术+腰椎人工骨植骨术。

 

经查,事故车辆系小美在租车平台下单租赁,登记在 A 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名下,并已在保险公司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及 "如意行" 驾乘综合保险,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事故发生后,小刚仅垫付医疗费 3.5 万元,此后便不再过问。双方曾签订《交通事故伤者垫付协议》(以下简称《垫付协议》),约定由小刚先行垫付医疗费、待保险公司赔付后再行结算。

 

但在后续协商理赔时,小刚却以《垫付协议》为由,主张小美只能向保险公司索赔、超出保险报销的部分应由小美自行承担;保险公司亦以车辆系租赁使用、改变了车辆使用性质为由,主张只能按50%比例赔付。

 

双方对赔偿事宜争执不下,为妥善解决争议,小美委托霖澳律师事务所郑娟律师全权处理。

 

律师介入

 

郑娟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本案的核心争议及程序障碍逐项展开代理工作:

 

1. 指导伤残鉴定,固定赔偿依据。

接手案件后,郑律师指导小美在伤情稳定后申请伤残鉴定。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小美构成九级伤残,为后续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计算固定了关键依据。

 

2. 破解“垫付协议”陷阱,明确协议性质。

小刚以《垫付协议》为由,主张小美只能在保险公司报销,超出部分应由小美自行承担,试图以此免除自身的侵权赔偿责任。

 

对此,郑律师指出:小美当时急需手术费用,签订《垫付协议》的真实意思仅是由小刚先行垫付医疗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7条,该协议系为救治和后续协商所作妥协,不能扩大解释为小美放弃本案全部赔偿权利。

 

3. 查明共同出游事实,精准界定“好意同乘”责任比例。

针对小刚主张本案构成“好意同乘”、应减轻其责任,郑律师通过调取聊天记录证明双方系共同协商出游,且出发前小刚曾多次询问小美攻略。

 

事故发生时天气不佳,小刚驾驶车辆速度快、操作失误,是导致事故的全部原因。


依据《民法典》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郑律师结合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全责结论及事发当天的恶劣天气,反驳小刚关于其不存在重大过失、应大幅减轻责任的主张。

 

4. 应对保险拒赔抗辩,成功主张按全额基数赔付。

保险公司以“租车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为由,主张按非营运与营业性质保费比例(50%)折算赔付。


郑律师敏锐抓住保险合同漏洞,指出保险公司承保时明知车辆登记在租车公司名下,且保单特别约定已确认驾驶人员及乘客具有不特定性,这说明保险公司对车辆租赁使用中的常态风险是明知的,且其未举证证明因使用性质不同收取了不同保费。

 

5. 灵活应对程序要求,妥善处理意外险合并诉求及垫付款扣除问题。

因协商理赔未果,案件依法进入诉讼程序。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要求将意外险一并处理。面对这一程序变化,郑律师指导小美按意外险评残标准重新鉴定,并配合法院办理重新立案手续。

 

同时,针对小刚垫付的3.5万元,郑娟律师成功抗辩称该款项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第三方已获得补偿”情形。法院最终确认保险公司不得在赔付金额中扣除该3.5万元,切实保障了小美的受偿权益。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郑娟律师意见,认定《垫付协议》系治疗费权宜安排,不构成小美放弃索赔;保险公司“改变使用性质”拒赔不成立,应全额赔付。

 

另外,本案虽属好意同乘,但小刚在恶劣天气下未尽安全注意义务且有过错,酌定其承担80%赔偿责任,维护了小美权益。

 

法院支持了小美的大部分诉讼请求,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小美共计7万余元;小刚承担80%的赔偿责任,扣除已垫付的3.5万元后,还需赔偿小美10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小刚未按期履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经数月执行,法院成功将10万余元执行款划扣至法院账户,并转付小美。至此,该案权利义务彻底结清,案件圆满办结。

 

办案心得

 

郑娟律师:办理交通事故案件,既要有法律技术,也要体谅伤者处境。法律技术在于精准拆解争议:垫付协议是权宜还是弃权、好意同乘是减轻还是免除、保险拒赔能否成立、垫付款能否扣减,都要回到合同、背景、举证和法律中辨析。体谅则在于理解伤者急需手术费、异地奔波、怕签协议失权、怕判了拿不到钱的无助。律师要在关键节点守住权利,用足证据、走实程序,让判决真正变成赔偿款。本案从一审到执行到位、彻底结清,正是法律技术与耐心体谅的共同结果。




办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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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娟

霖澳律师事务所

交通部主办律师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所获荣誉:2022年度团队贡献奖、2023年度团队贡献奖、2023年度交通医疗大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卓越贡献奖、2024年度交通事故品类十佳案例、2025年度律所建设奖、2025年度交通事故品类十佳案例

评价:郑律师,5年大学法医学专业,拥有3年法医临床、法医病理工作经验。具有5年法律工作经验,她工作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不管案子多复杂、多难,她都会耐心去做,也正因她不怕苦、不怕累,让她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工作之余她还会不断学习,只为在当事人咨询法律意见时,能给出充分的回答,为此收获众多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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