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9 11:02:02 Click:
案情概要
邓杰,已年满52岁,但年龄并未阻止他想继续挣钱的步伐,常年在外奔波。因个人交友甚广,2019年5月29日被李刚介绍到某公司,帮李刚开运渣车,工资由李刚通过微信发放。邓杰很珍惜这个工作机会,上班勤勤恳恳,从不摸鱼。但仅工作5个月,邓杰在开运渣车时,因挖掘机驾驶员操作失误,致使邓杰右手不幸受伤,后经医院治疗,诊断为右手中环指末节离断毁损伤。受伤过后,邓杰无法继续工作,必须专心治疗,等待恢复。待出院后,邓杰找到李刚要求赔偿,但李刚却以自己只是挂靠在公司名下并无赔偿责任,且认为邓杰是因其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受伤,并不是因本职工作受伤,自己不应该对其作出赔偿。邓杰多番找到李刚协商,李刚始终以强硬态度示人,感到孤立无援的邓杰,急中生智,自己搞不定可以请律师出面协助啊。于是,邓杰四处咨询律所。
当邓杰来到霖澳律所,唐益川律师与他进行了沟通,了解案情后,唐律师站在专业人士角度,耐心为邓杰分析到,首先邓杰是在上班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即该情形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因此邓杰可以先行申请工伤认定。再者,聘用邓杰的李刚属于是以个人名义挂靠在公司名下经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由此,可以确定邓杰可以找挂靠公司要求工伤赔偿。邓杰听完唐律师一番分析,顿时觉得看到了希望,决定全权委托唐律师,处理协商赔偿事宜。
唐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方走访搜集证据,通过仲裁庭审,查明了挂靠经营的事实。后按照工伤认定程序,成功助邓杰认定工伤,且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紧接着,唐律师拿着工伤认定书找到李刚所挂靠的公司,索要赔偿,但挂靠公司却以与李刚之间系挂靠关系,且与邓杰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由,坚持认为邓杰受伤与公司无关,表示不会承担赔偿责任。挂靠公司推卸责任的态度,在唐律师的预料之中。见协商不成,唐律师果断建议邓杰走仲裁程序,邓杰同意了唐律师的提议。
通过唐律师在仲裁庭上的积极争取,最终,仲裁庭作出裁决,由挂靠公司对邓杰进行工伤赔偿14万元。
办案心得
唐益川律师:“这个案子是当事人委托我们全权代理的,因此所有程序和工作都是我们在执行,过程比较艰辛,但好在结果令人满意。接手这个案子后,通过梳理案情,结合过往的办案经验,我们认为这类挂靠工伤案件,需先走仲裁程序,确认存在挂靠经营的事实,再按照工伤程序进行。依照这个思路,我们全力搜集证据,做好充分的庭前准备,在庭中,尽管挂靠公司一直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不担责,但存在挂靠事实不可置否,只要存在挂靠事实,挂靠公司毫无疑问应为工伤赔偿方。在此提醒在外务工的大家,不幸遭遇事故,切莫忍气吞声,尽早找律师协助,尽早维权。”
办案律师
唐益川
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工伤人损团队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人身侵权、交通事故、工伤事故
同行评价:唐益川律师勤奋踏实、细致谨慎、学习能力强,法律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特别擅长办理人损纠纷案件,执业以来,全身心投入法律服务事业,用扎实的专业知识服务当事人,竭力为当事人维权,是众多当事人信赖的“优秀律师”。
注:文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