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纠纷】深夜小区内遭不法分子袭击受伤!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成都高新区某小区业主蔡某深夜回家时在小区内被不法分子袭击受伤。蔡某以成都高新区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未尽物业管理职责,安防人员不合格导致小区不安全,业主人身受到伤害为由将某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人民币11万元。成都高新区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慕名前来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找到李洪霞律师咨询,经我所李洪霞律师的专业分析后,成都高新区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委托李律师代理了此案。
办案历程:
【霖澳律所】霖澳律师事务所李洪霞律师提出以下代理意见:原告与被告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系双方自愿,合法有效。被告成都高新区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合同中承诺24小时安全防范服务,安全防范工作没有疏忽,不存在管理上的缺陷,治安管理是一项社会责任,物业公司的这种安防服务仅限于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并不能要求完全根除治安案件。被告某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设置了门岗及安全防范人员,并实施了24小时安全防范值班。其次,原告也未能提供其被袭击系物业管理公司不履行职责所致的证据,要求被告成都高新区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案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关于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的特别约定,故成都高新区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不应承担蔡某人身损害的法律责任。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认为,本案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关于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的特别约定,故成都高新区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蔡某人身损害的法律责任,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