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患者肠息肉切除,术后结肠穿孔,经鉴定9级伤残,院方拒不担责,霖澳律师证实院方存在过错,担责90%,当事人获赔30余万
案情概要
唐浩因结肠息肉于2021年11月23日于A医院消化中心就诊,并于11月25日在静脉麻醉下以热活检钳行高频电凝电切术,切除结肠息肉2枚。本以为此后就能恢复如初,没承想术后不久唐浩即感左侧腹痛不适,当即于27日行腹部CT,结果显示:腹腔多发积气,考虑结肠穿孔。该结果令人震惊,为进一步治疗唐浩转入B医院治疗,经诊断:唐浩当前情况为“结肠穿孔”,随即于11月28日在全麻下行剖腹探查术+结肠造瘘术+腹腔脓肿冲洗引流术。术后8+月,唐浩再次入住B医院,在全麻下行结肠还纳术(结肠部分切除+结肠—结肠吻合术),术后转入C医院康复治疗。现已康复治疗结束,唐浩这才静下心来思考一些问题,此前在A医院诊疗过程中,若不是因其操作不当断不会导致结肠穿孔,因此A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唐浩因此去找A医院索要赔偿,可A医院坚决声称手术医师具有合法资质,操作规范,结肠术后穿孔,属于不可完全避免的手术并发症,所以,医院不存在过错,但可以从人道主义出发,在2万元限额内给予患者唐浩经济补偿。唐浩无法接受医院的说法,双方互不退让,场面陷入僵局。
面对专业的医学领域,唐浩自知无法平等对话,遂来到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咨询,擅长处理医疗纠纷案的吴志律师接待了他。唐浩见到吴律师后,迅速将其所携带的病历材料悉数交于吴律师查阅,并将其治疗过程一五一十进行了告知。吴律师根据唐浩所提供资料及讲述情况,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及过硬的专业能力,分析到,A医院在唐浩诊疗过程中存在术中操作不当——过分电凝所致组织损伤面过大、过深,直接导致了唐浩降结肠穿孔,A医院术后本应预见到而因疏忽大意,未能预见到结肠穿孔风险,且未采取钛夹夹闭创面预防穿孔的措施,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唐浩听后更加坚定维权信心,当即委托吴志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协助维权。
吴律师接受委托,迅速展开调查,过程中发现A医院于保险公司投保了医疗责任险,故吴律师协助唐浩将A医院及保险公司一同诉至法院。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该案件进行医疗过错鉴定。之后,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法医病理学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1、A医院对唐浩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过错,医疗过错行为是造成被鉴定人唐浩目前损害后果的主要责任,建议医疗过错参与度为 56%-95%。2、被鉴定人唐浩伤残等级评定为:九级。
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A医院在治疗过程中造成患者唐浩损害,根据双方共同选定的鉴定机构出具了鉴定意见,结合鉴定意见及本案实际,本院确定A医院承担唐浩伤残后各项损失90%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A医院及保险公司共赔偿唐浩各项损失合计:303708.57元。
法律文书
办案心得
吴志律师:“近年来,随着大家健康意识及科学技术的提高,胃肠镜、纤维支气管镜等微创技术越来越普及,以前需要‘开大刀’才能完成的手术,现在在无知无觉中就解决掉了。但我们在享受科技进步的同时,医疗损害也越过了重重障碍,直达我们‘最柔软的地方’,所以,稍有不慎或操作不规范就可能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致残甚至死亡。由此,这就给医疗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严格遵循规范的操作流程才能确保医疗安全。本案中A医院正是在诊疗过程中未尽到高度谨慎的注意义务,才会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这也从侧面提醒大家,在面对不擅长领域时,委托专业人士协助维权,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才是明智选择。”
办案律师
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
所获荣誉:四川法院2021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2022年度十佳案例、2022年度优秀律师
同行评价:吴律师取得了临床医师和执业律师两项从业资格,对人身伤害类、医疗事故类案件有深入研究,在医疗事故中的过错认定、责任归属等方面有独特的优势。从业至今,已协助办理了数百起案件,具有较强的判断力、逻辑分析能力,以及沟通与表达能力,吴律师致力于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注:案件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