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当事人为女儿投保重疾险,到理赔时保险公司以非定点医院治疗为由拒赔,霖澳绵阳分所律师助双方和解,当事人获赔近10万元
案例简讯
2017年4月10日,张佳为女儿李莉在保险公司投保生命康健无忧A款重大疾病保险(交费限期为15年,每年缴纳1520元,基本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期间为终身),后李莉被确诊为癫痫病,张佳请求保险公司依约支付保险赔偿金,但保险公司却以各种理由多次推脱,其中就包括保险公司认为李莉未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定点医院就诊并连续在该定点医院治疗六个月。为此,张佳当即委托四川霖澳(绵阳)律师事务所杨潇玉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协助维权。
杨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详细地梳理,发现李莉虽未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定点医院治疗,但治疗方案都是依据权威医院的治疗意见进行的,且根据张佳所能提供的证据来看,证据链很完整,完全可以证明李莉的情况满足保险公司合同约定情形,故保险公司理应赔付。于是,杨律师即刻协助张佳诉至法院。庭审时,杨律师就案件情况积极提出法律意见,庭后也多次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诉讼利弊),最终经过杨律师的努力,保险公司同意按照合同金额(近10万元)全额赔偿当事人张佳,至此双方达成和解,案件以当事人申请撤诉完结。
(注:当事人姓名为化名)
办案律师
杨潇玉
四川霖澳(绵阳)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办律师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法务合规
同行评价:杨律师善于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理解并满足客户需求,在办案中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法律条文,基于案例数据对所办理案件进行有效的分析和论证,多利用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一些潜在的法律争端,为客户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