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小伙为犯罪团伙提供银行卡轻松获利,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仅倒贴1万6,还面临入狱风险,霖澳律师为其成功争取不起诉
案情概要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2023年1月初,电信诈骗团伙骗取吴阳人民币310395元,其中7200元被骗资金流入张三、李四、王五为首的洗钱团伙,而几人为洗钱,找到张昊,表示若张昊能为其提供银行卡用于转账,那么张昊就能因此获利。张昊听后,明知张三等人行为系洗钱,已涉嫌违法犯罪,但欲念更占了上风,心想自己仅提供银行卡就能轻松获利,古有云“富贵险中求”,张昊决定放手一搏,便答应了张三等人的请求。之后,张昊在张三团伙的带领下,将入账的人民币16000元诈骗资金通过取现和微信转账的方式转移给对方,并因此获利30元。
然而,“财富”之门才刚隙开一条缝,张三等人就被警方抓获归案,很快张昊也被公安机关通知接受调查。张昊悔不当初,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继而被警方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待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认为张昊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张昊见状,急忙委托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汪余财律师担任其辩护人。汪律师接受委托,迅速会见张昊,了解案情后,先是协助其积极赔偿被害人吴阳过账资金人民币16000元,并主动上缴非法获利人民币30元。接着,汪律师与检察院进行多番沟通,并提交如下法律意见:犯罪嫌疑人张昊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的情节,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悔罪态度良好,综上,建议对其不起诉。检察院采纳了该意见,张昊最终得以不起诉处理。
办案心得
汪余财律师:“本案当事人明知财务避税过账资金是违法犯罪资金,却为了蝇头小利不惜铤而走险,在法律红线边缘试探,殊不知法律红线不容触犯,最终当事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警方移送检察院起诉。作为当事人辩护律师,尽力为其争取合法权益,最终成功为其争取到不起诉的最好结果。”
办案律师
汪余财
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刑事部执行部长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同行评价:汪余财律师,拥有5年司法系统工作及民商事诉讼代理经验,2014年7月至今专注于刑事辩护,在其10年刑辩从业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代理刑事案件300余件,其中多件二审改判案件。大量经办案件获得了死刑改判、不予起诉、不批准逮捕、缓刑、轻判、变更罪名、取保候审等良好结果。
注:案件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