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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人损】超龄工人遇工伤,无合同、无保险、无证人,劳动关系难确认,霖澳律师受托协助逐一突破难题,成功助其认定九级工伤

发布时间:2024/06/12 16:33:08   Click:

案情概要


2023年5月,李四(60岁)在A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干活,某天李四刚刚装好一斗车砖头准备拉走时,斗车失去了平衡,连车带砖砸在了李四身上,李四全身多处受伤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诊断为全身多处骨折。由于李四今年已满60周岁,超过了用工年龄,属于超龄工伤,赔偿方面有别于一般工伤,为了妥善解决此事,李四及其家属打算委托律师来协助处理,经过对比,李四选择了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工伤团队的邓定香律师接待了李四,经过前期的沟通,最终李四委托了邓律师为其代理人。

邓律师接受委托后先是对李四的情况进行了分析,随后立马协助李四确认与A公司的劳动关系,然而由于李四只是经人介绍到工地干活,双方并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也没有为李四购买工伤保险,加之介绍人不在该项目工作,在场的工友也因为担心惹祸上身拒绝为李四作证,A公司看我们缺乏证据,也就此不承认与李四的劳动关系。随后邓律师协助李四提起了仲裁,但由于李四年龄的问题,仲裁不予受理,转而提起诉讼以确认劳动关系,经法院审理查明,李四打工的工地项目是由A公司违法分包给包工头王伟的,属于违法分包,按照法律规定,工程层层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的,其前手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或转包人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最终,法院判决A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确认了A公司为工伤赔偿主体后,邓律师立即整理材料为李四申请了工伤认定,最终李四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至此,邓律师一步步清除了李四的维权障碍,为后续的维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办案心得


邓定香律师:“这个案件中当事人属于超龄工伤,无合同、无保险,加之其工友都不愿意出来作证,公司也拒不承认,所以从一开始确认劳动关系时就遇到了阻碍,后来我们提起诉讼确认劳动关系,查明其公司违法分包,从而确认了工伤赔偿责任主体,成功为当事人认定了工伤,确认了九级伤残,为后续的仲裁赔偿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霖小律有话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案件承办人


邓定香
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

工伤部主办律师

擅长领域:工伤人损、交通事故、人身侵权、债权债务

所获荣誉:2023年度优秀律师

同行评价:邓定香律师在工伤人损与交通事故赔偿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工伤案件中,擅长处理复杂疑难的工伤认定、伤残等级争议,帮助委托人争取应有的工伤待遇;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方面,通过敏锐的洞察和深入的调查取证,能够有效维护委托人的最大合法权益。此外,邓律师在人身侵权、债权债务领域也有所涉及,其良好的专业能力和真诚的服务态度,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高度认可与信赖。


(注:文中人名、公司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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