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工人到政府闹事讨薪,项目经理无辜被刑拘且面临入狱风险,霖澳律师受托辩护,帮其沉冤得雪,检察院决定对其不起诉
案情概要
王维系成都某劳务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年薪制),负责管理公司远在甘肃酒泉的某项目——该项目由B公司承建,随后分包给A公司,工程总价为3114余万元。
工程进展很顺利,截至2022年11月份,A公司已完成70%的工程量,但B公司却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原本B公司应支付工程总量的70%进度款即2180万余元,可B公司却并未实际付完),导致A公司无法为工人发放工资,继而引发工人躁动——工地工人因讨资心切,不仅以讨要农民工工资的名义到劳动监察大队、市政府等部门缠访、闹访,甚至一部分工人还采取爬塔吊、围堵机关政府等极端方式向政府施压索要工资。
最后,因事情影响较大,当天闹事的部分工人被警方处以拘留半日,而因工人做笔录时提到“听说”是受王总组织,很快,警方便将王维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到案后的王维,如实告知警方,对于工人爬塔吊,其不知情,并于当天取保,之后公安机关侦查完毕,案件被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王维见状,决定委托律师协助,这时他想起曾在网上看过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郑聪律师所办的刑事案例,遂当即指定委托郑聪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郑律师接受委托,通过与王维详细地沟通,加上查阅了案卷卷宗,在对案件有了实际了解后,即刻梳理法律意见提交至检察院并多次与检察官当面沟通,其中指出此次工人闹事、爬塔吊,并非是王维教唆、组织,而是工人经济压力大,多次讨要工资未果而自发的行为,并且此次闹事的工人也愿出面作证,证实该次闹事并非为王维指挥,与王维无关。其次,本案现有证据无法直接证实工人闹事是王维教唆、组织,询问笔录中工人提到是王维组织也仅是“听说”,并无实质证据,不应认定王维根本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
经多番沟通,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而在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间,郑律师积极提供了证人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再次取证,最终获得与之前证人不同的证言,最后检察院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决定对王维不起诉。
办案心得
郑聪律师:“本案当事人找到我们的时候,案件已被移送至检察院,意味着留给我们的时间并不多,于是,我们介入后,迅速通过当面及书面的形式与检察院沟通了法律意见,并在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证人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再次取证,最后,检察院基于证据不足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本案当事人的遭遇警示企业管理人员,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早发现、早干预,防止误解与谣传的扩散,以免无辜牵连。同时,也提醒广大工友,面对欠薪应当通过正规渠道,如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等方法寻求解决,而非采取极端手段,这不仅无助于问题的根本解决,反而可能触犯法律法规,造成不必要的个人损失和社会秩序的扰乱。总之,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遇到纠纷时,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案件承办人
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部部长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所获荣誉:2022年度优秀律师、2022-2023年度金牛区优秀青年律师、2023年度最具知名度律师、2023年度优秀合伙人、2023年度最具影响力律师、2023年度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2023年度刑事案件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郑聪律师从业至今,直接或参与办理案件上百件。他做事认真严谨,重视细节,具有严密的法律思维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追求精益求精、尽善尽美的工作境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郑律师专注用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敢于追求法律的公正,善于运用适当的方法争取公平。
(注:文中人名、公司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