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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纠纷】包工头被拖欠8万多劳务费索要艰难,霖澳天府分所律师受托协助,在证据薄弱的情况下,巧用他方证词胜诉,助其拿回全部欠款

发布时间:2024/07/01 09:38:04   Click:

案情概要


2020年,A公司将a项目分包给了B公司,B公司又将a项目分包给了张三,2020年3月,张三组织人员进场施工。2020年7月,项目施工完成,张三和B公司的负责人李四进行了结算确认,李四支付给了张三劳务费24万余元,剩余12万余元未支付。

2023年1月,张三又收到由总包公司支付的4万多劳务费,但后续就再没有收到任何打款,剩余的8万多劳务费张三四处打听索要都没有结果,于是张三来到了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最终委托了霖澳天府分所的凌艺哲律师为其代理人。

凌律师在了解了张三的基本情况后分析到,首先,张三没有和B公司签订合同,仅是进行了口头约定;其次,虽然张三和李四进行了项目结算,但张三手上并没有结算单原件,只是自己将结算单内容抄写了下来,并且结算单上还没有B公司的签字和盖章,除此之外就只有两次的银行转账流水。

目前的情况对张三来说的确不利,凌律师思虑再三,认为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将总包公司A公司和B公司以及当时与张三对接的a项目管理人员李四一同列为被告,用A公司与B公司还有李四之间的合作事实来佐证张三与B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合作关系。

在庭审中,通过A公司与B公司以及李四三方的陈述,结合两次银行流水,几方证词已经能够相互佐证结算单的真实性。最终,法院支持了张三的所有诉求,凌律师巧妙利用被告证词助张三成功拿回所有劳务费。


办案心得


凌艺哲律师:“当初接到这个案子的时候,当事人手中只有两张银行流水和一份手抄的结算单,没有任何能够证明与分包公司之前存在合作的实质证据。在了解了整个案件情况之后,我们发现了一个突破口,虽然没有实质证据,但在整个事件中,不仅涉及了分包公司,还涉及到了总包公司以及分包公司的管理人员,于是我们干脆将总包公司和管理人员一同列为被告,庭审上三者的证词相互佐证了彼此之间的关系,从而确认当事人与分包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以此确认结算单的真实性,最终帮助当事人拿回了剩余的全部劳务费8万元。”



案件承办人

凌艺哲
四川霖澳(天府)律师事务所

工程房产部主办律师

 擅长领域:工程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同行评价:凌艺哲律师能言善辩、办案周到有条理,工作努力上进,致力于将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执业以来积极参与建设工程纠纷、房产纠纷以及合同纠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全力以赴 ,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注:文中人名、公司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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