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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遇前车突然变道发生追尾,被认定事故次责,霖澳律师介入查明事故事实,成功为其复核为无责,并拿回赔偿12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4/11/04 17:20:42   Click:

案情概要


2023年7月1日,张三驾驶轻型货车行驶在路上,在即将进入隧道时,张三突然越实线向右变道,与同向直行的驾驶着小客车的李四发生碰撞,两车受损,李四也因此受伤。

事故发生后,交警赶往现场处理,后交通部门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三为事故主责,李四为事故次责。李四得知这个结果时非常疑惑,明明是张三突然变道,自己已经全力避险,张三应该是事故全责才对。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李四咨询到了霖澳律师事务所,最终委托了交通团队的张娅律师助自己维权。

张律师接受委托之后立马前往了事故现场进行调查,通过行车记录仪可以发现,张三在隧道入口遇到了障碍物直接实线变道,从而导致李四追尾。查明了整个事件的情况,张律师当即为李四申请了复核。

其中,张律师指出,事故中,张三驾驶车辆突然越实线向同向相邻右车道变道,未开启右转向灯,未与右侧车道的李四保持安全距离,导致此次事故发生,张三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以及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因此,张三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除此之外,李四在驾驶过程中一直未超速,不存在实线变道行为,不存在违背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行为。从行车记录仪上可以清晰看到张三变道之后未继续行驶,而是踩刹车停留在李四的车道上,从而导致李四追尾,李四本人不存在任何驾驶过错。

经过张律师与交通部门积极的沟通,交通部门重新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定张三负全部责任,李四无责。

成功为李四争取到无责之后,张律师继续协助李四进行索赔,李四在事故中肋骨骨折,张律师前往医院调取了李四的病例并拷贝元数据,随后便为李四申请了伤残鉴定,结果为李四系十级伤残。

基于鉴定结果,张律师与保险公司以及肇事车方进行了协商沟通,最终保险公司支付各赔偿费用111135.63元,张三支付保险额度以外的费用共计11600元,李四共计拿回赔偿金122,735.63元。


办案心得


张娅律师:“本次案件的当事人驾车行驶,由于前方车辆突然实线变道,导致当事人与其发生追尾,自己还受了伤,但最后交警大队划责,却认定当事人承担次要责任。我们在接受委托之后,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进行了调查,随即提交了复核意见,一是因为对方车辆属于实线变道且未打转弯灯,当事人完全是无奈发生追尾,二是当事人完全是规范驾车,无任何不文明、不安全等驾驶行为,最终我们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无责。随后,我们调取当事人的病例资料协助其进行了伤残鉴定,最后成功为其拿回各项赔偿12万余元。”




案件承办人


张娅
霖澳律师事务所

交通部主办律师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所获荣誉:2023年度优秀个人奖、2023年度优秀管理奖

同行评价:张律师是一位认真负责、敬业高效、专业过硬的优秀律师,她总能全方位地为当事人考虑,专业、高效地帮助当事人解决面临的问题,她能快速地从复杂的案情中厘清法律问题,通过对案件事实的缜密梳理和充足的研究,找到争议焦点并攻破,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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