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当事人发生车祸,十级伤残,保险公司以其自身患有疾病为由对其打折赔付,霖澳律师以专业知识助当事人获全额赔偿超10万
案情概要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某天王虎在骑自行车时,不幸被小轿车撞倒并因此受伤,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此次事故小轿车全责,王虎无责。
事后,王虎委托霖澳律师事务所交通团队郑娟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协助处理赔付事宜。
郑律师了解情况后,随即帮王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显示王虎属十级伤残。
于是,郑律师即刻梳理了一份详细的赔付方案,提交至保险公司审核,谁料保险公司却以王虎自身椎体有骨质疏松为由,欲对王虎伤残进行打折赔付。
面对该情况,郑律师反复研究病历及鉴定报告后,分析到,虽然王虎自身椎体存在骨质疏松,但是他是以椎体骨折手术治疗评残的,并不是用椎体压缩1/3以上评残,骨质疏松并不影响他伤残的鉴定结果。
基于此,郑律师再次找到保险公司沟通,最终保险公司听取了郑律师意见,认可了王虎的伤残等级。最后,王虎如愿拿到赔偿109378.22元。
案件承办人
霖澳律师事务所
交通部主办律师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评价:郑律师,5年大学法医学专业,拥有3年法医临床,法医病理工作经验。她工作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不管案子多复杂、多难,她都会耐心去做,也正因她不怕苦、不怕累,让她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工作之余她还会不断学习,只为在当事人咨询法律意见时,能给出充分的回答,为此收获众多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