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厂长被公司降为普通员工,还拖欠工资,事后被变相辞退,霖澳律师受托介入,助其成功维权,拿回被欠工资以及补偿金10万余元
案情概要
2023年5月,张三经熟人介绍入职到A公司,担任甲厂区的厂长。当时,甲厂区刚刚开始投入运行,张三未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24年2月,张三被A公司的负责人李四告知,因厂区效益不好,工厂锁边工岗位紧缺人手,要求张三服从调岗。
一开始,张三虽表示非常无奈,但心想总比丢了工作好,最终还是同意了这次名为调岗实则降职的工作调整。
接下来四个月,张三在锁边工的岗位认真工作,可到了2024年6月,A公司竟然开始拖欠张三的工资。张三找到A公司询问,得到的回答还是“工厂效益不好”,A公司让张三再等等,但张三一直也没能拿回工资,同年7月,张三正式离开A公司。
离职以后,张三对于被拖欠工资以及无故劝退的事情心里始终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遂委托到了霖澳律师事务所的卢怡律师。
卢律师接受委托后,先是向张三了解了整个事件的情况,其中发现A公司不仅从一开始就没有和张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张三购买社保,且存在拖欠张三的工资的行为,这些足以让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随后,卢律师便将证据进行了整理,协助张三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张三2024年6月被欠工资、未与张三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庭审现场,面对张三的诉求,A公司辩称,未与张三签订合同的过错在于张三,张三作为厂长,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张三应付的责任,因此张三未与A公司签订合同的过错需要张三自己承担,与A公司无关。
然而,A公司却完全是空口无凭,根本拿不出任何实质证据证明与员工签订合同在张三的实际工作责任范围内,因此仲裁委还是支持了卢律师的代理意见。
最后,针对张三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诉求,因张三离职时是以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即使后续通过通话录音取证,也不能直接证明张三系被违法辞退,因此,在卢律师的全力争取下,仲裁委裁定由A公司支付张三1.5个月的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案件结果
通过卢律师的全力争取,张三拿回被欠工资及补偿金107904元。
办案心得
卢怡律师:“本次案件的当事人从厂长被降职为普通工人,后来直接被公司劝退,甚至被拖欠了工资,最终委托到了我们进行维权。我们接受委托后经过分析,发现公司的违法事实板上钉钉,但因当事人离职时未能向公司发出被迫离职的通知,即使是后续录音取证也无济于事,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仍然还是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更多的补偿,最终助其顺利拿回了被欠工资以及补偿金10万余元。”
案件承办人
卢怡
霖澳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劳动争议、劳务合同
同行评价:卢律师法学专业知识过硬,文笔流畅、逻辑清晰,办事认真负责,执业以来办理过众多疑难案件,能凭借自身的经验和专业优势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她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每一位当事人负责,同时注重自身品行和职业道德的修养。卢律师不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而且还积极参加有关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已的律师实操水平。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