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女员工休产假复工被公司强制要求调岗,霖澳律师介入助其仲裁维权,当事人成功拿回被欠薪资及产假工资
案情概况
小美于2019年3月25日入职A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23年11月,小美向公司申请休产假至2024年4月16日,后又于2024年4月17日向公司申请了母乳喂养假至2024年5月17日。
2024年5月17日,小美返岗并申请复工,但却被A公司告知原财务岗位已满员,小美需转到其他部门工作,且薪资待遇也会对应调整。
产假复工就面临调岗,小美明确表示拒绝,但A公司未理会小美的意见,反而直接将其移出了工作群聊,且一直未支付小美产假期间的工资。
眼看A公司做到如此地步,小美非常生气,最终,小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并委托到了霖澳律师事务所的卢怡律师协助维权。
2024年5月20日,卢律师协助小美向A公司分别通过邮寄和微信的方式发送了《限期提供劳动条件通知书》。此举有效震慑到了A公司,后为安抚小美,A公司让小美暂时前往另一财务岗位就职,但其薪资待遇与原先的岗位仍然发生了变动。
尽管如此,A公司仍然未支付小美的产假工资,因此,2024年7月11日,小美在卢律师的协助下,向A公司正式发送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其中明确了小美的辞职原因和小美正式离职的日期。
紧接着,卢律师便将小美的各个工作材料整理完备,协助小美申请了劳动仲裁,请求确认A公司与小美的劳动关系,并要求A公司支付欠付薪资及产假工资。
最终,经过卢律师的有力举证和严谨说理,A公司的违法事实也已清晰明了,仲裁委判决由A公司支付小美欠付薪资972.45元以及产假工资26101.01元。
办案心得
卢怡律师:“本案的当事人休产假返岗后被公司告知原岗位满员,即使当事人多次拒绝,公司都未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我们接受委托后,先是协助其发送了限期提供劳动条件通知书,让公司知道当事人有意采取法律措施。后续,虽然A公司为当事人提供了相似岗位,可薪资仍有调整且公司一直未付产假工资,最终我们协助当事人申请仲裁,拿回了应得薪资。”
案件承办人
卢怡
霖澳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劳动争议、劳务合同
同行评价:卢律师法学专业知识过硬,文笔流畅、逻辑清晰,办事认真负责,执业以来办理过众多疑难案件,能凭借自身的经验和专业优势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她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每一位当事人负责,同时注重自身品行和职业道德的修养。卢律师不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而且还积极参加有关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已的律师实操水平。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