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女方只办酒、不领证,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及三金被拒,委托霖澳律师协助,成功拿回90%的金额
案情概要
小王和小芳于2022年5月相识,两人迅速确定了恋爱关系。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双方都有结婚意愿,于是,小王主动给小芳转了24888元购买三金(戒指、耳钉、项链)及彩礼88000元。
随后,小王提出与小芳领取结婚证,但小芳却告知小王,其老家将要拆迁,当地针对年满20岁的未婚女性可享受50平方的特别政策,如果现在领证,不划算。对此,小王内心虽不愉快,但为与小芳结婚,最终还是作出妥协,同意先办酒席,后领证。
很快,两人按照当地习俗办了酒席,并同居生活。在此期间,小芳查出怀孕,但因是宫外孕,被迫住院切除了输卵管,但这并未影响双方感情,反而是小芳一直不愿领证的态度,让小王很是寒心,因此,两人仅共同生活了1年时间,便潦草结束了这段感情。
对于两人短暂的“夫妻”生活,小王虽很遗憾,但又想到自己父母辛辛苦苦挣的钱,全部给了自己结婚支付彩礼和买三金,于心不忍,遂要求小芳退还彩礼及购买三金的全部款项,然而,小芳态度强硬,不予退还。
为此,小王不知如何是好,后咨询到霖澳律师事务所曾贞律师,寻求解决办法。
曾律师了解情况后指出,两人虽没有领证,但毕竟办了酒席,且共同生活了1年时间,甚至女方还因宫外孕切除了一侧输卵管,所以,小王想要退还全部款项可能性很小,只能尽力争取多退。
小王听后,虽知晓全退不太可能,但心想无论如何都要拿回一部分,遂委托曾贞律师担任其代理人,提起诉讼。曾律师受托后,迅速协助小王搜集证据,做好庭前准备。
诉讼期间,曾律师积极举证,并指出,小王与小芳恋爱后,双方因均有结婚意愿,小王便向小芳购买了三金并给付了彩礼,两人也因此按照当地习俗办了酒席,但之后小芳一直不同意领证,2024年初,小芳已搬离两人共同租住房屋。
综上,小王以结婚为目的的情况下给付小芳彩礼及三金,现结婚目的已无法达成,小芳理应向小王返还上述财物。
然而,小芳却辩称,虽然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但双方已按照当地习俗办了酒席,并同居生活,在此期间,她甚至因宫外孕切除了一侧输卵管。对于彩礼,她已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支,故三金和彩礼不应退还。
庭后,为帮小王减少诉讼时间成本,曾律师尝试联系小芳争取调解,耐心向其讲明案件情况,但小芳态度坚决,分文不退。
最终,小芳未能证明彩礼用于共同消费,法院采纳了曾律师的法律意见,判决小芳退还小王彩礼及三金总金额的90%,即101599.2元。
办案心得
案件承办人
霖澳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伤、交通事故、房产纠纷
所获荣誉:2022年度十佳优秀案例、2022年度团队贡献奖、2023年度团队贡献奖、2024年度最具知名度律师、2024年度优秀律师、2024年度婚姻家事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曾贞律师为人谦和,做事有始有终,总是坚持到最后一刻;处理案件很擅于从当事人角度出发,解析出案件的关键点;不管案件多复杂,她也会耐心为当事人解释,极力寻找有利证据,并用她真诚用心、认真负责的敬业态度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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