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开发商委托中介公司销售房源,事后出尔反尔拒付22.8万佣金,霖澳律师找出破局关键,历经两次开庭,助中介方拿回全款
案情概要
甲方拒付乙方22.8万佣金,霖澳律师介入助乙方维权
2017年12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约定A公司委托B公司为1号楼盘的销售代理商,销售标的为40套清水房,A公司需按照B公司成交客户签署的买卖合同约定房款总价额的12%支付佣金,待双方确认金额后,B公司出具足额发票,A公司则按约支付佣金。
协议达成后,双方前期合作还算顺利,B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将40套清水房销售完毕,A公司也按约支付了佣金。2018年1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A公司新增四套房源委托B公司销售,没过多久,B公司也成功将这四套房源售出。
按照合同约定,A公司应支付四套房屋的佣金为22.8万,可这次,A公司和之前的爽快打款不同,一会儿说要走流程,一会儿又说房屋的贷款还没发放,总之就是一再拖延支付佣金的时间。最后,A公司甚至连借口都不找了,面对B公司的催款,直接采取“冷处理”。
对于A公司如此明目张胆的违约行为,B公司果断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最终委托到了#霖澳律师事务所的李本利律师为代理人。
甲方公司全盘否认合作事实,霖澳律师寻得关键证据
李律师介入后当即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李律师指出,目前B公司手中掌握的证据,可以证明A公司存在违约情形,于是其立马将证据材料整理完备,经与B公司进行多次沟通,确认好最终的诉讼策略,协助B公司提起诉讼。
开庭之时,李律师全力举证,并严谨阐述了A公司的违约事实,可没想到的是,A公司为了逃脱责任,竟对B公司提供的所有证据全盘否认,一口咬定B公司并未给其提供中介服务。
A公司的胡搅蛮缠让局面变得十分尴尬,最终,法官以证据不足,无法查清案件事实为由,要求双方重新补足证据,等待二次开庭审理。
第一次开庭结束后,李律师立马开始针对B公司的辩驳寻找破解方案,经多番梳理及调查取证,李律师找出了关键证据,证明了B公司确系提供中介服务的主体,面对铁证,A公司再没有任何辩驳的空间。
霖澳律师全力举证,二次开庭大获全胜,乙方拿回全款
果然,在第二次开庭之时,A公司眼见证据确凿,承认了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但仍然在做困兽之斗,辩称因B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发票,因此不符合佣金的支付条件。
对此,李律师强调,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两份协议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A公司既认可案涉四套房屋确系B公司销售,案涉四套房屋的购房款也已经全部回款,并确认佣金金额为22.8万元,那么B公司提供服务,有权收取相应服务费用,A公司以B公司未按约开具发票不满足佣金的支付条件为由拒绝履行支付义务于法不合,不应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由A公司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向B公司支付佣金22.8万。
办案心得
李本利律师:“本次案件比较棘手的地方在于第一次开庭之时,对方公司对所有证据全盘否认,不认可系由当事人(公司)提供了中介服务的事实,在第一次开庭后,我协助当事人(公司)找到了关键证据,让对方公司在第二次开庭之时毫无辩驳的余地,最终成功助当事人(公司)胜诉,拿回了全款,当事人十分满意。”
案件承办人
李本利
霖澳律师事务所
合同部主办律师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工纠纷
所获荣誉:2024年度律所新锐
评价:李本利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她曾代理上百起民事案件,成功处理了多起复杂案件。李本利律师的职业精神和对法律的热爱使她在业界赢得广泛赞誉。她的专业素养和正义感驱使她不断追求卓越,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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