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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十佳案例公布——合同纠纷品类

发布时间:2024/02/19 11:54:57   Click:

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李某诉黄某委托合同纠纷案


委托人:李某
案件承办人:吴杰律师

获奖理由:择校类型的委托合同案例,属于未来很可能增长的案件类型,吴杰律师在案件过程中采取了合同无效的思路,以判决形式予以确认,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办案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案件概要:本案委托人李某为了能让孩子在成都上学,听信了黄某有门路的话,与之签订了委托合同并支付了20万元,但最终事没办成,钱也暂时退不回来,李某只拿到黄某出具的一份欠条。由于黄某依然没在承诺期限内还款,李某委托吴杰律师进行维权。吴杰律师第一时间助委托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迫使黄某在开庭前陆续还款12万元,还有剩余8万元。经过吴杰律师在庭审上的举证说理,委托人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肖某某诉杨某、蔡某合伙合同纠纷案


委托人:肖某某
案件承办人:杨杰律师

获奖理由:本案一审遭误判导致败诉,杨杰律师二审抓住聊天记录中的错处,反败为胜,充分体现了霖澳律师的办案能力,值得推荐。


案件概要:本案委托人肖某某在经营猪场的朋友杨某、蔡某夫妇的多次盛情邀请下,入股了猪场10万元,并口头约定一年一算,按钱分红。肖某某入股后未实际参与经营管理。满一年后,在肖某某询问下,杨某夫妇口头告知可以分红2万,但后又以爆发猪瘟为由不但不给分红,还要求肖某某承担作为股东的亏损责任。杨杰律师接受肖某某委托后,全力搜集证据助其起诉。一审时,因双方没有合伙结算,无法举证猪场财务状况,一审法院还将该举证责任分配给未实际参与经营的委托人,故一审法院仅支持让杨某夫妇支付委托人2万元分红的主张,而对于退还10万本金的诉求则未给予支持。对于一审误判造成的暂时失利,杨杰律师沉着应对,在二审中依法据理力争——一审认定委托人未提供账务进行清算,不予支持其退还入股款,系举证责任分配不当。最终二审维持杨某夫妇支付委托人分红款2万的判决,撤销了一审法院不予支持退还本金判决,重新判定杨某夫妇向委托人退还10万本金。



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刘某诉某酸汤牦牛肉馆产品责任纠纷案


委托人:曾某某
案件承办人:吴杰律师

获奖理由:本案属于典型的打假案例,以诉促调,为当事人减损幅度较大,对于拓展该类案件有参考价值。

案件概要:本案委托人曾某某是面馆老板,因为老婆减肥效果明显,在朋友圈炫耀之后收到刘某的好友添加,听信对方要买减肥药,曾某某也想趁机转卖赚点差价,于是先后向刘某及刘某介绍的黄某出售减肥药,收到货款3.69万,净赚利润几千元。一个月之后,委托人收到法院传票,刘某、黄某起诉面馆,因为减肥药中违禁物质,向曾某某索要十倍赔偿,即三十余万。吴杰律师接受曾某某委托后,经过梳理案件与查阅大数据,判断刘某系职业打假人,并在庭审上进行充分地举证论辩,其法律意见获得法院支持,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委托人曾某某只需退回刘某、黄某货款及适当补偿。



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王某某、夏某诉伍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王某某、夏某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


委托人:王某某、夏某
案件承办人:李姗律师

获奖理由:醉酒驾车致意外身故,保险公司认为是免责情形,不予认可,李姗律师在该种情况下成功为客户赢取最大合法利益,体现了李姗律师优秀的办案能力,并在保险合同纠纷案中树立了榜样。


案件概要:驾驶重型货车的杨某因避让违停的张某、李某,与喝醉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王某发生碰撞,王某当场死亡。公安机关认定此次事故杨某主责,张某、李某、王某均为次责。王某的妻子夏某、儿子王某某委托李姗律师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李姗律师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法院认定杨某承担60%赔偿责任,张某、李某各担15%,王某自担10%,最终委托人获赔86万余元。交通案结束后不久,夏某再次委托李姗律师处理意外险赔偿,保险公司认为醉酒驾车致意外身故,属于保险免责情形,不予支付保险金,李姗律师从“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是否尽到了提示义务”着手起诉,并在庭审过程中对保险公司举示的证据进行了有力辩驳,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委托人意外险理赔款8万元。



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陈某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


委托人:陈某

案件承办人:周裕青律师

获奖理由:外卖员是现今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服务业群体,继而出现了保障外卖员权益的一些保险项目,意外发生时如何顺利获得理赔,是近年来合同品类尤其是保险合同类别中比较高频出现的纠纷,本案还涉及到管辖、诉讼时效等问题,周裕青律师完美解决问题,助委托人拿到高额赔偿金。


案件概要:本案委托人陈某在送餐途中与他人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事后委托周裕青律师通过诉讼成功获得交通事故赔偿款近50万元。后来陈某因为骑士综合保险无法顺利理赔,再度委托周裕青律师维权,周裕青律师先是解决了管辖问题——保险公司在上海,陈某以为要去上海起诉,碍于距离与来回路费,一直未起诉,实际上以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次,在庭审上,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保单无法核实,未及时报案,造成事故的性质、原因及损失程度无法确定,已过诉讼时效等主张,周裕青律师一一作出有力回击,获得法官认可,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共计20.1万元。



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王某某诉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委托人:王某某
案件承办人:郑聪律师

获奖理由:本案是比较少见的投资影视行业的合同纠纷案,郑聪律师在接到委托时,时间非常紧张,但依然能够保持清醒的思考,发现关键点,从主张撤销合同的诉讼策略及时转变为主张解除合同,助委托人大获全胜。临危受命还能出色达成委托人的诉求,体现了霖澳律师优秀的业务水平。


案件概要:本案委托人王某某投资了某文化传媒公司拍摄的一部电影,双方签订合同时,公司明确表示电影不久后就会上映,这是王某某当即就转款12.5万元的主要原因,但事实上电影迟迟未上映,公司也无法告知具体上映日期。开庭前两天,王某某紧急委托郑聪律师,在有限的时间里,郑聪律师分析认为王某某作为投资人知情权缺失,不排除公司存在隐瞒细节、欺骗投资者的情况,为此可以公司存在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于是快马加鞭梳理案件证据,整理法律意见,提交至法院。提交之后郑聪律师依然在反复研读合同,发现合同中电影两年内上映的约定在诉讼期间就会届满,因此迅速转变诉讼策略,主张因公司存在违约行为,要求解除合同。最终委托人成功解除合同,拿回投资款的同时还拿到了约定的违约金。



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张某某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


委托人:张某某
案件承办人:谭淑律师

获奖理由:本案谭淑律师在委托人无证驾驶的情况下,从免责条款提示义务入手,为委托人争取到了赔偿款。案例在公众号一经发表,获得较高关注度。


案件概要:本案委托人张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与小型客车相撞,交警部门认定客车驾驶员主责,张某某次责。由于此前购买过人身意外保险,张某某多次找保险公司索赔,始终都被保险公司以无证驾驶系免责情形而拒赔。谭淑律师接受张某某委托后,先帮其完成了伤残鉴定,结论为十级,并在梳理案情之后抓住“投保时保险公司未尽到免责条款提示义务”的关键点,在庭审上发表法律意见,获得法院支持,保险公司需支付保险金8.59万元。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至二审,再次强调无证驾驶系免责情形,还改变一审自认的事实,谭淑律师淡定应对,二审再次胜诉。



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张某诉刘某、四川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


委托人:刘某
案件承办人:郑聪律师

获奖理由:没有书面合伙协议的纠纷,本身较难处理,郑聪律师充分利用了合伙协议的特点,化风险为胜诉,能体现其出色的办案能力。


案件概要:本案委托人刘某拉着好友张某一起合伙做一项水电安装工程,但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两人合伙不到一年,张某因施工错误导致刘某损失过重,为此想要退伙,或者转为劳务关系要求刘某给他结算工资,并不顾工程还未完工,就带领工人撤了场。刘某没有同意,不久后接到张某起诉的传票,要求他支付11万多的工资及利息,刘某委托郑聪律师应诉。郑聪律师在庭审上,坚定主张双方系合伙关系,对方系中途退出,且案涉工程并未完工,实际利润,工作量,经营成本无法计算,双方就退场事宜未达成合意,不存在分配的可能性,其法律意见得到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



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张某某诉赵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委托人:张某某
案件承办人:杨杰律师

获奖理由:本案从立案到拿到货款仅用时12天,高效办案急当事人之所急。


案件概要:本案委托人张某某被合作客户赵某恶意拖欠8万元货款,证据仅有一份即将过诉讼时效的欠条。杨杰律师接受委托后,先解决了诉讼时效问题,然后在庭审上让赵某承认了欠款事实,并达成调解。面对赵某依然拖着不履行的行为,杨杰律师继续助委托人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拿回全款,全案仅耗时12天,迅速解决了困扰当事人多年的问题。



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张某某诉四川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委托人:张某某
案件承办人:罗思宇律师

获奖理由:本案系合同双方对于投资性质的认知不同引发的纠纷,罗思宇律师凭借对案涉合同严谨且全面的分析,成功助当事人及时止损。案例在公众号一经发表,获得较多关注。


案件概要:本案委托人张某某给某体育文化公司的户外基地项目投资了30万,占股40%,双方签订了投资合同,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不仅不向张某某通报项目进展及财务收支状况,也未按照合同约定给予分红,由于长期对盈亏情况不知情,张某某决定退伙退股拿回投资款,公司也同意但迟迟不办理退伙手续。罗思宇律师接受张某某委托,精准地看到了双方的争议点——双方对投资性质认知不同,委托人本意是投入30万元买入基地项目以获得分红,而公司却认为委托人是对基地后续经营的投资,双方系合伙关系,而基地未能盈利分红是不可抗力原因所致,之后可以继续经营,遂认为委托人不享有法定解除权。罗思宇律师在庭审中,着重就这一争议点进行了举证说理,主张案涉合同可能属于名为投资,实为民间借贷的实质法律关系,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的合同解除,公司需退回投资款2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周某某、陈某诉马某、唐某不当得利纠纷案


委托人:周某某、陈某
案件承办人:谭淑律师

获奖理由:本案二委托人遭遇工程骗局,公安机关未予立案,谭淑律师以民事诉讼助二委托人成功维权。案例发表在内容平台上,获得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案件概要:本案委托人周某某、陈某合伙承包工程的劳务,与马某签订合同,并根据他的指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打了17万元保证金到唐某账户。但马某并未按约安排周某某、陈某进场施工,还失去了联系。周某某、陈某多方打听才知道,马某并非项目承包人,其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也是假的,合同上的公章也是马某私刻。两人转头找到账户所有人唐某,唐某声称并不知道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未果。谭淑律师接受两人委托,积极搜集证据,将马某、唐某诉至法院,主张二被告返还不当得利及资金占用利息,成功胜诉。



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易某诉成都金某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成都鑫某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介合同纠纷案


委托人:金某谷公司
案件承办人:袁萍萍律师

获奖理由:本案系中介服务合同纠纷,袁萍萍律师抓住中介服务以签约服务的完成为节点,驳回原告方全部诉请,成功助客户赢得诉讼。本案法律依据和推理翔实,有利于未来拓展该类型案件。


案件概要:本案金某谷公司受鑫某年公司委托,处理学校食堂档口出租事宜。金某谷公司通过宣传,吸引了易某等六人前来学校考察,并爽快与金某谷公司签订了《入场服务协议》。金某谷公司在收到易某等六人缴纳的入场费21万之后,按约积极促成易某等六人与鑫某年公司签订了《档口技术合作协议》。仅2个月,易某等六人与鑫某年公司解除了合同,他们不认为是自身原因导致的经营失败,反倒是转嫁责任,坚称金某谷公司虚假宣传系欺诈,在学校闹事没达到目的后,起诉要求金某谷公司退还全部入场费。袁萍萍律师接受金某谷公司的委托,四处搜集有利证据,在庭审中全力辩驳对方提出来的主张,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助金某谷公司赢得了诉讼,原告诉请被全部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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