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损】工人发生工伤,遭包工头推卸责任、总包方甩锅、分包方否认用工,霖澳宜宾律师介入,助其突破困境,成功获赔8.5万
工人受伤,仲裁维权被公司设计,索赔落空
2023年7月22日,王林与包工头李四联系到某隧道从事立架工作,但仅上班1月有余,其在上班过程中手背不慎被盘扣架与拱架夹伤,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王林右手第二掌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在其住院期间,李四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及生活费。
出院当天,李四通过微信向王林转款2000元,并备注为“预支工资”,但对赔偿事宜却是只字未提。对此,王林主动找到李四提及此事,但李四却表示不该自己赔,让其找公司,但王林并不知晓案涉工地的承包情况。
鉴于此,王林果断决定寻求专业人士协助,并选择委托#霖澳律师事务所宜宾分所江林律师 担任其代理人,全权处理后续赔偿事宜。
江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与王林沟通案情,期间了解到,王林到案涉工地干活,仅签过三级教育,并不知晓承建公司名称,且也并未签订劳动合同。
随后,江律师前往工地现场调查取证,期间得知案涉工地总包方为A公司,分包方为B公司。基于此,江律师协助王林将A公司、B公司及李四作为被申请人,提起仲裁。
仲裁期间,A公司向仲裁委提交了分包合同,辩称其与王林并不存在劳动关系,而B公司也辩称,王林受伤是在项目完工后,且是李四招用,与其无关。
庭后,B公司、李四私下找到王林,提出调解,并约定由李四向王林支付赔偿。对此,江律师得知消息后,明确告知王林,李四系失信人员,后期履行无法保障,但王林因迫切想拿到赔偿款,仍接受了调解,并撤诉。
霖澳(宜宾)律师助其再度仲裁,引来分包方强烈反击
不出意料,王林撤诉后,李四果真没有按约履行付款义务。为此,王林十分后悔,随即又找到江律师寻求帮助。
江律师见状,再次协助王林提起仲裁,但仲裁委并未予以受理。很快,江律师转而协助王林将A公司、B公司及李四一并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庭审期间,B公司辩称,王林从事的工作不是B公司承包的劳务范围,该劳务工作是A公司为抢工期临时增加的,由李四直接从A公司项目部承揽,该部分劳务成果不属于B公司;
其次,B公司没有对王林进行过任何考勤、培训,也没有签订过任何用工合同,更没有委托李四招用王林,王林受伤后B公司未对其支付过任何费用,只是之前B公司因王林的起诉影响到正常投保,借了2万元给李四去处理;
再有,王林是A公司的工人,A公司才是王林的实际用工主体,应当承担王林的工伤保险责任;另外,王林与B公司之间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其受李四的安排和管理,王林应与李四形成雇佣关系或者与A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最后,A公司是案涉工程施工总包方,其与本案具有利害关系,A公司单方面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本案事实证据,仅凭分包合同,不能证明王林从事的工作是B公司分包且实际履行。
总之,B公司没有承包案涉隧道工程,没有委托李四招用工人,没有对王林进行过管理、考勤,没有支付王林受伤当月的工资,王林受伤后也不是B公司派人处理,B公司与王林并没有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霖澳(宜宾)律师助其上诉,据理力争
一审最终判决驳回了王林的诉讼请求。但尽管如此,江律师也并未放弃,当即协助王林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A公司提交了与B公司签订的《末次结算确认单》以及多次签订的《工程数量调整补充调整合同》,并出具了《隧道施工情况说明》,载明其将工程的劳务部分分包给了B公司、C公司及D公司,而王林发生工伤的施工地段,正是由B公司施工。
对此,江律师也指出,B公司从A公司处分包案涉地段工程,王林在该处工作且受伤是事实,虽然王林在现场是接受李四的管理,但最终是由B公司对其确认并委托A公司发放工资,由此应视为B公司获取了王林的劳动成果,王林与B公司之间形成了一定的人身从属性和收入分配性;
其次,从B公司与A公司签订的《末次结算单》可看出,B公司与A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双方持续签订了数份《工程数量调整补充合同》,对工程量不断调整,即使A公司与李四有过结算,但最终款项也是包括在A公司与B公司的结算项目中,并非A公司与李四个人的结算行为。
双方达成调解,当事人成功获赔8.5万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林的上诉请求成立,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确认王林与B公司从2022年7月22日起存在劳动关系。
眼见后续工伤赔偿已是板上钉钉,B公司主动联系江律师及王林,提出调解。随后,双方在江律师的协调下,达成调解,约定由B公司向向王林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款共计85000元,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
至此,历经仲裁、一审败诉、二审翻盘,案件终画上圆满句号,过程虽曲折,但结果是好的。
江林律师:“本案当事人受伤后,包工头推诿责任、公司否认,甚至连一次看似有希望的调解都成了陷阱。一审败诉后,我们没有就此放弃,当即提起上诉,二审中,通过对《末次结算单》《工程数量调整补充合同》等关键材料的深入剖析,我们成功揭示了公司与项目之间的实质性关联,打破了‘个人承揽’的假象,还原了事实真相,成功确认劳动关系,助双方达成调解,当事人成功获赔。”
霖澳(宜宾)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工伤人损】村民工地上班10天受伤,赔偿主体不明,工伤维权缺乏关键证据,恐无法获赔,霖澳律师巧妙促成调解,助村民拿回15万赔偿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条

























































































































































免费咨询:18048594636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