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04 17:38:07 Click:
案情概要
男子入股朋友工作室,朋友却擅自转租工作室还拒绝退还投资款2021年,陈霖和褚丽夫妻二人开始共同经营一家个人形象设计工作室,工作室不大,但也一直保持着盈利状态。2022年,褚丽的好友卫刚表示想要入股,经过协商,两人于同年5月27日签订了《合同书》,约定褚丽将工作室20%的股份,以每股1300元的价格转让给卫刚。合同签订后,卫刚将26000元投资款转至褚丽账户。自此之后,褚丽每月都会通过微信向卫刚支付当月分红。然而2023年5月,褚丽突然发消息向卫刚索要工作室房租,卫刚非常疑惑,因为合同条款内从没有约定自己需要支付工作室房租,结果现在褚丽突然变卦,这让卫刚非常生气。对于褚丽的催要,卫刚表示自己不会支付房租,后续便再未理会。然而,令卫刚没想到的是,褚丽夫妇竟然擅自将工作室转租给了他人,卫刚当即找到了了褚丽夫妇二人对峙,要求退还自己的26000元投资款,但却遭到了两人的拒绝。后续卫刚又多次找到褚丽夫妇索要,但都无济于事,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卫刚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经过对比,卫刚委托到了霖澳律师事务所的吴杰律师协助自己维权。吴律师接受委托后,先是尝试和褚丽夫妇取得联系,了解是否有协商的可能,但两人态度坚决,毫无商量的余地。因此,吴律师当即准备好证据材料,协助卫刚将褚丽夫妇诉至法院。开庭之时,褚丽和陈霖避重就轻,当庭诡辩,称两人只是将工作室转租,并非转让,待转租期限到期后,卫刚仍可继续经营,双方之间的《合同书》并未解除,投资款不应退还。对此,吴律师针对褚丽的违约行为进行了详细陈述,全力维护卫刚的权益,吴律师表示,褚丽违背合约条款,在卫刚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转租工作室,已经属于违约,另外,双方签订的合约中并没有约定合伙期限,属于不定期合伙关系,现卫刚就解除合同诉至法院,应当确认双方之间的合伙关系解除,且褚丽夫妇应退还卫刚的26000元投资款。最终,法院判决卫刚与褚丽签订的《合同书》解除,因双方并未进行结算,法院未支持褚丽夫妇退还卫刚的26000元投资款。判决之后,吴律师协助卫刚联系褚丽,要求进行结算,然而,褚丽却声称账本已经遗失,无法进行结算。2024年3月,吴律师协助卫刚再次就结算事宜联系褚丽夫妻,并向褚丽和陈霖发出《退伙通知书》,要求两人履行结算义务。可《退伙通知书》发出后,褚丽夫妇并没有回应,于是,吴律师果断协助卫刚提起第二次诉讼,要求褚丽夫妇配合结算,以及退还投资款。然而,这次诉讼从一开始就波折不断,先是法院因投资款的金额问题不予立案,期间吴律师进行了多次沟通,耗时六个月,才最终顺利立案,直到2024年12月,才正式确定了开庭时间。开庭之时,褚丽竟提出吴律师重复诉讼,对此,吴律师当即进行了反驳,吴律师表示,在第一次起诉时,因原被告双方合伙关系尚未解除,同时未对合伙期间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原被告双方合伙关系后,原告便进行了结算的相关工作,但因被告不配合导致无法结算。原告的结算行为属于新发生的事实,再次起诉不构成重复起诉。另一方面,针对投资款退还问题,吴律师指出,褚丽夫妇以账本丢失为由导致无法进行结算,因此不能结算的后果应由两人承担,故褚丽夫妇应当退还卫刚的投资款26000元。面对吴律师强有力地说理,褚丽夫妇没有再辩驳的余地。庭审结束后,吴律师分析到,卫刚想要拿回26000元的投资款,可又无法进行账目结算,法院很可能会以卫刚无法履行举证义务为由,不支持卫刚的诉求。对此,吴律师在庭后又重新查询相关材料,反复查看证据资料,也正是吴律师的这份坚持,让事情迎来了转机。就在吴律师再次查询工作室的经营情况时,发现工作室居然已于2024年3月18日注销。据此,吴律师立马整理好材料,向法院提交了补充意见,其中提出,褚丽夫妇早在半年前就已将工作室注销且并未通知卫刚,而当时卫刚已经退伙,更不可能接触到任何合伙相关的材料进行结算,因此,不能还把清算的举证责任强加在卫刚身上。最终,法院采纳了吴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由褚丽和陈霖退还卫刚投资款26000元。
办案心得
吴杰律师:“本次案件看似是一个简单的合伙合同纠纷,但实际情况非常复杂,诉讼期间遇到了很多不可控的情况,我们也是花费了大量的精力与法院沟通。第一次起诉时,法院只判决了双方之间的合同解除,第二次诉讼时,就单单是立案这个环节,都花费了6个月之久,不过我们始终没有放弃,在最后的紧要关头提交了补充意见,成功为当事人维权,拿回了全部的投资款。”
案件承办人

吴杰
霖澳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债权债务部部长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劳动争议、财产侵权、交通事故、婚姻家事
所获荣誉:2022年度十佳案例、2022年度优秀合伙人、2022年度最具知名度律师、2023年度优秀律师、2023年度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2023年度工程房产品类十佳案例、2023年度债权债务品类十佳案例、2023年度劳动争议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最具知名度律师、2024年度优秀律师、2024年度工程房产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债权债务品类十佳案例
评价:吴杰律师性格亲和友善,工作认真仔细,有娴熟的法律技能、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斡旋谈判技巧,是一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的律师。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