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分公司拖欠百万工程款后注销,当事人受让债权且有欠条也无用,霖澳天府分所律师让总公司及项目负责人担责,助当事人拿回全款
案情概要
蒋安、张三、李四、王二和王五均是多年来一起承包工程的伙伴,几人称兄道弟,情同手足。2022年2月,五人签订了一份《合伙协议》,约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共同经营后续的所有项目,并推举张三作为第一负责人,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没过多久,5人就迎来了一个大单。2022年3月15日,李四作为团队代表与A公司成都分公司(后称:B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约定由李四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B公司在甲地的九个电梯工程项目。
此后,5人按约开始共同经营上述电梯项目,其中,蒋安负责水泥材料的供应。2022年8月,项目完工,张三与B公司就完工的项目进行结算,项目负责人阿伟代表B公司出具结算单一份,载明案涉项目结算金额为109万元工程款。
结算后,张三、李四等人多次找到B公司索要,可都无功而返。5人迟迟拿不到钱,一时间非常焦灼。
2023年3月11日,张三将其与B公司办理结算享有的109万工程款债权转让给了蒋安和王二,其中蒋安受让债权378860元,三人共同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同年3月15日,张三向B公司出具了一份《委托书》,再次确认债权转让,并说明B公司可直接将378860元工程款转入蒋安银行账户。
随后,蒋安联系到了B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阿伟,阿伟向蒋安出具了《欠条》,载明“依据张三与B公司的结算协议内容,阿伟欠蒋安378860元,于2023年7月31日前支付10万,2023年9月15日前支付10万,剩余款项在2023年12月30日前付清。”
可即便拿到了《欠条》,无论是B公司还是阿伟,仍然没有支付这笔款项,最终,蒋安决定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经过对比,蒋安委托到了霖澳(天府)律师事务所的狄蓓律师为代理人,协助自己维权。
狄律师接受委托后,当即对案件情况进行了梳理,狄律师提出,目前B公司已经显示为注销状态,根据法律规定应由总公司即A公司来承担责任。另外,阿伟向蒋安出具《欠条》,载明B公司的结算款由其支付,并约定了付款时间,可视为债务加入。
据此,狄律师立马着手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在与蒋安沟通多次后,制定好诉讼策略,协助蒋安将阿伟及A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并将张三、李四、王二及王五列为第三人提起了诉讼。
庭审现场
案件结果
办案心得
狄蓓律师:“本案当事人虽有《债权转让协议》《欠条》等证据,但仍然迟迟无法拿回应得工程尾款。委托到我们的时候,涉案分公司已经显示注销,我们将总公司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债务。庭审中,我们出具了有力证据证实出具《欠条》的项目负责人已经达成了债务加入,确认其与总公司对债务的连带责任,法官也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即便后续对方提起了上诉,但法院最终还是维持了原判,我们成功为当事人维权,拿回了应得工程款。”
案件承办人
狄蓓
霖澳(天府)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建工房产、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所获荣誉:2023年度律所新锐、2024年度优秀律师、2024年度工程房产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劳动争议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债权债务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狄蓓律师有着丰富的司法系统工作经历,曾就职于法制办与司法局,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以及拥有高效率处理案件的能力。狄律师在建工房产、债权债务以及合同纠纷等领域技能突出,擅长谈判与调解。狄律师性格率真开朗,工作认真,办案积极,亲和又不失专业的沟通备受委托人的好评,她坚信“公理之下,正义不朽”,始终保持着一颗热爱法律与正义的热忱之心。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