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小伙与朋友“跑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霖澳天府分所律师在检察院移送法院前及时介入,成功为其争取到不起诉
案情概要
2025年2月初,小王与朋友小张在闲聊时,小张提及其有一个快速赚钱的路子,即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别人转款,便可轻松拿钱。
小王听后虽半信半疑,但内心已有所触动,遂在多番思想斗争后,还是决定试一试。之后,小王在小张的指导下转走了受害人被骗款项3万元,并因此获利1600元。
看到余额的那一刻,小王喜不自禁,但很快便欲哭无泪——小王接到了警方电话,通知其到案接受调查,此时小王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
警方以小王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并很快侦查完毕,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而检察院在审查后,认为小王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就此决定提起公诉,将案件材料及证据移送至法院。
面对即将受到法律制裁,小王感到极度恐慌,连忙委托霖澳(天府)律师事务所杨杰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希望能争取不起诉,或在法院庭审阶段争取缓刑。
杨律师受托后,因时间紧急,第一时间快速进行阅卷,并与检察院沟通,争取延迟案件材料移送时间,以便有更多时间与受害人谈谅解,最终检察院也是同意了杨律师上述请求,决定再给小王一点时间。
随后,杨律师迅速与受害人取得联系,协助小王退还全部款项,经过杨律师耐心的沟通和调解,受害人最终同意出具谅解书。
基于此,杨律师即刻梳理不起诉意见,提交至检察院,其中主要提及,犯罪嫌疑人小王是初犯、偶犯,在本案中具有自首、从犯、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犯罪情节轻微等情节,应从轻、减轻处罚。
经过杨律师的不懈努力,检察院最终决定对小王作出不起诉决定。得知这一结果,小王如释重负,对杨杰律师的辛勤付出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办案心得
杨杰律师:“本案当事人因未能抵制赚快钱的诱惑,触犯了法律红线。当事人委托的时候,检察院已经马上要提起公诉,时间非常紧迫,但在我们努力下,通过积极的赔偿,获得受害人谅解,以及与检察院进行多番沟通,最终成功帮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这起案件也给大家敲响警钟,平时应当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非法获利行为,切莫因一时的贪婪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要知道任何试图走捷径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案件承办人
同行评价:杨律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理念,办案雷厉风行,秉持律师基本职业道德,始终坚持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杨律师作为一名党员律师,办案时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性格亲和友善,工作认真仔细,敢于仗义执言、不畏强权,在信守诚信、务实、公平、正义的同时,做一个带有温度的律师,办案水平获得了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