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9 17:47:52 Click:
案情概要
当事人与工友拉扯,致工友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
施伟和张明两人是同一工地的工友,2024年6月28日,两人因为工作分配问题在办公室爆发了争吵,顿时引来许多“站队”工友的围观。
在两人咒骂拉扯间,施伟举起右手朝张明身体的右方挥去,两人很快撕扯在一起,而一旁的工友有的在拉架,有的则加入了这场混战。两人的动静很快惊动了工地老板张三,张三赶来现场让双方坐下调解,可此时张明左胸口突感疼痛,随即被送往附近医院治疗。经诊断,张明为两根肋骨骨折,属于轻伤二级,见此情况,张明的儿子小帅立马进行了报警。很快,事发当天在场的人都被传唤到案接受问询,最终公安机关以施伟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施伟对此非常不解,虽然自己的确先动手,但当时在场的很多人也动了手,并且其仅是用手抓了一下张明的左肩处,并未用拳头击打张明的胸口。然而,随着公安机关对案件情况的进一步侦查,施伟犯罪证据已确凿,公安机关很快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施伟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就此决定提起公诉,将案件材料及证据移送至法院。此时的施伟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急忙委托到了霖澳律师事务所绵阳分所的杨潇玉律师为代理人为自己辩护。杨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进行阅卷,并迅速前往法院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杨律师发现,目前施伟的情况非常不乐观——事发现场无监控录像,在场各个证人均指控施伟的动手事实,各个证据也均显示无他人对张明造成暴力伤害,而施伟对于自己如何造成张明受伤的事实又供述不清,施伟很可能被判实刑。另外,张明已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为此,杨律师先是多次与法官沟通协商,成功为施伟争取到延期审理,接着迅速联系到了张明,并协助施伟对其进行积极赔偿,最终成功取得张明的谅解,双方签订了《和解书》,张明也就此撤回了民事诉讼。霖澳绵阳分所律师庭上随机应变,全力辩护,当事人获缓刑开庭之时,法官认为施伟虽主动到案,且当庭认罪认罚,但均避重就轻、拒不如实供述伤害方式,不认可犯罪事实,因此不能认定施伟为自首或坦白。对此,杨律师表示,事发当天两人的确发生了身体冲突,施伟记得曾往张明的左边肩膀处挥舞过,当时现场十分混乱,施伟已记不清具体细节,但这并不等同于施伟不认可犯罪事实。同时,杨律师还强调施伟家庭困难——其妻子患病,长期无工作能力,施伟系家中唯一劳动力。并且,施伟已经积极赔偿张明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减少了因犯罪行为给张明造成的伤害。综上,请求法院依法从轻、从宽处理。
案件结果
最终,经过杨律师的全力辩护,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施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办案心得
杨潇玉律师:“本次案件非常棘手,当事人委托到我们的时候已经进入了审判阶段,并且经过了解发现,当事人的情况非常不乐观,各个证据都对其不利。对此,我们积极与法院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延期审判,并在此期间为当事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在开庭之时逆转了当事人的不利供述,成功让法院采纳了我方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当事人对此非常满意。在此,想提醒各位,遇事切莫冲动,一念之差可能给你的人生带来不可抹去的污点,但同时,如若遇到类似情况,尽快委托专业人士才是明智之举。”
案件承办人

所获荣誉:2023年度最具知名度律师、2024年度优秀律师奖、2024年度热爱律所奖、2024年度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同行评价:杨律师善于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理解并满足客户需求,在办案中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法律条文,基于案例数据对所办理案件进行有效的分析和论证,多利用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一些潜在的法律争端,为客户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成本。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