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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房产】农民工被拖欠14万工资,自行仲裁无果,霖澳天府分所律师找出破局关键,成功让包工头、被挂靠公司及分包方担责,拿回工资

发布时间:2025/06/27 17:44:56   Click:

案情概要


当事人被拖欠14万工资拿不回,自行仲裁未果,委托律师协助维权

2017年7月,罗昆经人介绍在张三承包的项目工地从事电焊工作。2019年年底,项目完工,罗昆找到张三催要工资,但张三每次都找理由拖延。


直到2020年11月,张三躲无可躲,才终于与罗昆核算工资,经核算,张三还需支付罗昆14万元的工资。对此,张三表示自己真的没钱,并告知罗昆,项目工地实际的承包方是A公司,其仅是项目工地的管理人。


对于罗昆被拖欠的工资,其已上报给了A公司,而A公司也已发函给分包方B公司,请求B公司帮忙垫付,目前还需再等待一段时间。


之后,张三将罗昆拉进一个微信群,并将由B公司代发,加盖有A公司公章的工资表以及A公司向B公司请求垫付工资函的图片发在群内。


罗昆见状,决定再给张三些许时间,可左等右等,银行账户却仍旧没有任何动静,对此,罗昆再也坐不住了,当即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随后,罗昆将A公司列为被申请人,自行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其与A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因超过仲裁时效且证据不够充分,最终被仲裁委驳回了仲裁请求。


对于该结果,罗昆不甘心,随即来到#霖澳律师事务所天府分所 咨询,并选择委托#凌艺哲律师 为代理人,协助处理。


霖澳(天府)律师找出关键证据,助当事人提起诉讼

凌律师受托后,通过对案件详细梳理指出,从罗昆提供的工资表及函件的内容来看,可以证明罗昆被拖欠14万元工资的事实,且A公司与B公司之间存在分包关系,但因复印件的证据效力较弱,还需找寻其他有力证据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增强说服力。


随后,凌律师协助罗昆多方取证,并仔细查看了所有案件材料。经不懈努力,凌律师终于在繁琐复杂的材料中找出了关键证据——A公司在仲裁委调解过程中,曾明确承认拖欠罗昆工资。


基于此,凌律师迅速制定出一系列诉讼策略,对案件证据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整合,随即协助罗昆将张三、A公司及B公司一并起诉至法院。


公司方态度坚决,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且主张已多付工资

庭审过程中,凌律师率先指出,罗昆是受张三、A公司所雇请,双方之间系劳务关系,张三、A公司应向罗昆支付劳务费。此外,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B公司也应向罗昆支付劳动报酬。


然而,张三却辩称,其仅是A公司安排在案涉项目工地的管理人员,不应承担责任。而A公司则辩称,张三并非公司的工作人员,且公司也并未将案涉项目分包给张三。


此外,A公司还提出,从2018年2月到2020年1月23日,已共计向罗昆支付工资54.7万元,而罗昆仅于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31日在项目工地上班,该期间罗昆应得工资为22.5万元,由此可见,公司已多付工资,罗昆应予以返还。


与此同时,B公司亦表示,本案不应适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适应的前提是双方形成劳动关系,而本案仅存在劳务关系,故罗昆只能要求建立劳务关系的公司或个人承担支付工资的义务,无权向其主张。


霖澳(天府)律师强势反驳,助当事人成功维权,拿回全部工资

对于三方各自的狡辩,凌律师一一进行了有力反驳,对于张三,A公司不认可其是公司人员,也否认与其存在分包关系,故双方存在挂靠的可能性很大,据此,罗昆向张三主张劳务费,合情合理;


对于A公司,案涉工资表加盖有A公司印章,且A公司在仲裁委调解过程中,曾明确承认拖欠罗昆工资,故应视为A公司对罗昆主张的劳务费的认可。


至于劳务费金额,罗昆并未多领,A公司先前转给罗昆的款项,并非全是罗昆的个人工资,罗昆此前受张三委托找了几名工人一起干活,这些工人的工资全是由罗昆代领,再由罗昆分别转交;


对于B公司,罗昆在项目工地上班,属于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取得报酬,应当适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条例》予以保护。同时,作为分包单位,B公司也应对A公司招用的农民工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凌律师的法律意见,并作出判决,要求A公司、B公司和张三共同向罗昆支付14万元的劳务费用。



办案心得


凌艺哲律师:“本案系一起典型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当事人委托我们时,其劳动仲裁申请已被驳回,且仅持有工资表复印件及一份函件,证据效力较弱,加之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难以认定,案件初期形势严峻。接受委托后,我们通过多方调查取证,去仲裁委查询调取仲裁笔录,成功获取关键证据,在其他工人工资均索要无果的情况下,有效扭转了案件局面。最终,不仅促使挂靠方与被挂靠方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更是成功让分包方一并担责,助力当事人全额追回欠薪。借此案例,我们提醒广大劳动者:遭遇欠薪问题,务必保持冷静,第一时间收集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维权过程中,应勇于运用法律武器,坚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轻言放弃。同时,建议及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协助,以显著提升维权成功率。”



案件承办人


凌艺哲

霖澳(天府)律师事务所

工程房产部主办律师

 擅长领域:工程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所获荣誉:2024年度工程房产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凌艺哲律师能言善辩、办案周到有条理,工作努力上进,致力于将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执业以来积极参与建设工程纠纷、房产纠纷以及合同纠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全力以赴 ,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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