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网络主播突遭10万天价索赔?霖澳(绵阳)律师直击合同漏洞,成功让对方主动撤案,实现全额减损
案情回顾
直播行业的流量风口背后,往往伴随着复杂的利益纠葛。对于主播张某而言,2022年9月本是他职业生涯的起步期,却未曾想,几年后一份莫名其妙的协议差点让他背负巨额债务。
2026年,绵阳B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手持一份名为《直播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团播版)》的文件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B公司主张张某“擅自停播”“使用非公会账号直播”,要求张某支付高达10万元的违约金及6000元律师费。
面对突如其来的天价索赔,张某感到荒谬又无助——自己从未与B公司签过协议,何来违约一说?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紧急求助于霖澳(绵阳)律师事务所。
杨潇玉律师接受律所指派,迅速介入案件。在详细查阅B公司提交的证据材料后,杨律师敏锐地发现这份所谓的“补充协议”漏洞百出:
签名造假:协议上“张某”的签名笔迹与本人书写习惯严重不符,并非本人所写。
主体矛盾:主协议的签约主体与这份补充协议的主体不一致。
逻辑硬伤:协议编号与落款日期存在明显的时间线冲突,且关键处缺失捺印。
基于此,杨律师迅速制定了“以程序撬动实体”的诉讼策略。他指出,既然合同真实性存疑,那么仲裁的管辖权基础便不复存在。因此,无需纠缠于复杂的违约事实认定,而是应直接攻击对方的程序软肋。
随后,杨律师向仲裁委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从笔迹真伪、主体不适格、编号与日期逻辑矛盾、捺印缺失等多个角度,有力论证仲裁协议不成立,从根本上否定B公司的索赔资格。
在杨律师提交异议后不久,B公司自知程序基础存在重大瑕疵,主动向仲裁委提交《撤案申请书》,以“单方原因”撤回全部仲裁请求。
最终,仲裁委作出决定:准许B公司撤回仲裁申请。
至此,张某无需支付任何违约金和律师费,成功摆脱了这场无妄之灾。
杨潇玉律师:“本案的胜利,不仅仅是帮当事人挽回了10万元损失,更是对‘程序正义’的一次有力捍卫。面对对方精心设计的‘违约陷阱’,我们没有陷入自证清白的被动局面,而是通过精准研判,直接击碎了对方主张的基石。借此也提醒广大主播及从业者:面对不平等的霸王条款和虚假的索赔,切勿惊慌,更不要盲目和解。有时候,跳出常规思维,从程序和证据的源头寻找突破口,往往能达到‘四两拨千斤’的奇效。” 案件承办人

杨潇玉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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