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孕期女员工未经审批外出,被公司开除,仲裁败诉,霖澳律师一审帮其获赔14.5万,关联公司连带担责
案情概况
2020年3月,阿珍入职B公司担任会计。2022年1月,在公司安排下,阿珍劳动合同主体被变更为A公司,并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此前工作年限顺延计算。
在职期间,阿珍工作表现良好,多次获得上级肯定及万元奖金。2025年初,阿珍与A公司续签了劳动合同,但在同年6月,A公司在知晓阿珍已怀孕6周的情况下,突然将其月薪从1.2万元下调至9千元。
之后,更是以其存在“无故、多次脱岗”等旷工行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向她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尽管阿珍解释是外出办公,但因没有证据佐证,未能被公司采信。
对此,阿珍认为公司的辞退行为属于违法解除,遂申请劳动仲裁。然而,仲裁委仅支持了部分工资差额,驳回了违法解除赔偿金等核心诉求。
带着不甘与焦虑,阿珍找到了霖澳律师事务所,并委托卢怡律师代理后续的一审诉讼。
接手案件后,卢怡律师对案情进行了全面复盘,指出案件败诉的可能性很大,原因是A公司持有阿珍签字确认的《员工守则》,其中载明员工即便外出办公也需要经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外出,否则视为旷工。
从A公司提供的监控视频来看,阿珍多次上班打卡后,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外出,虽然阿珍主张是外出办公,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能佐证。
面对眼前不利的处境,卢律师没有退缩,敏锐地捕捉到了A公司在解除程序与规章制度适用上的致命漏洞,并制定了三大核心诉讼策略:
1.巧用“一事不再罚”,击破违纪解除合法性
卢怡律师指出,公司在7月初接到举报后已找阿珍面谈警告,且谈话后阿珍再未发生未经审批外出的情形。这次谈话应视为对该违纪行为的处理终结。公司时隔一个月后,又以相同事由作出辞退决定,违背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2.揪出制度漏洞,规章制度未告知且界定不明
阿珍签字的《员工守则》仅由公司单方留存,工作数年从未被正式告知内容,人事谈话时也从未提及违纪后果。此外,守则中并未明确界定“严重违纪”的具体程度,公司单方将“未经审批外勤”等同于严重违纪,缺乏制度依据。
3.追加关联公司,认定混同用工保障权益
为彻底解决阿珍的工龄计算问题,卢怡律师在一审中追加了B公司作为共同被告。通过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了A、B两家公司存在人员与管理混同,上级领导与人事主管高度重合,构成混同用工,应承担共同支付责任。
经过激烈的庭审交锋,法院全面采纳了卢怡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A公司与B公司交替用工、管理混同,构成混同用工,两公司共同承担给付责任。
同时,公司未能合理说明为何在员工首次知晓违规后果时,未采用低强度惩罚模式而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举证不能,构成违法解除。
最终,法院判决:A、B公司共同向阿珍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13万元及工资差额1.5万元。
卢怡律师:本案接手时,摆在面前的几乎是一个“死局”——白纸黑字的《员工守则》、监控视频里未经审批的外出记录,以及仲裁阶段败诉的阴影。面对看似确凿的违纪证据,我们通过主张“一事不再罚”原则、死磕规章制度未经合法公示的漏洞,并深挖关联公司混同用工,成功推翻了公司的违法解除行为。借此也提醒大家:第一,凡事必留痕。面对口头安排的外勤或任务,务必通过微信或邮件确认,避免陷入“旷工”陷阱。第二,面对降薪或违纪施压,切勿冲动主动离职或盲目签字。第三,劳动仲裁败诉并非终局,若遇不公,需及时保留考勤、工资流水等证据,寻求专业律师帮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办案律师
卢怡 霖澳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劳动争议、劳务合同 所获荣誉:2024年度优秀律师、2024年度劳动争议品类十佳案例、2025年度团队贡献奖、2025年度劳动争议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卢律师法学专业知识过硬,文笔流畅、逻辑清晰,办事认真负责,执业以来办理过众多疑难案件,能凭借自身的经验和专业优势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她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每一位当事人负责,同时注重自身品行和职业道德的修养。卢律师不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而且还积极参加有关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律师实操水平。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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