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损纠纷】农民工上班摔成重伤,公司坚称雇佣关系,不予工伤赔偿,霖澳律师介入助伤者维权,高效帮其确立劳动关系并拿回赔偿超29万
案情概要
农民工尽职上班,受伤却不被认可工伤,于理难容
扬帆系某建设劳务有限公司钢结构修补工(简称“架子工”),工资为7500元/月,某天在拆钢架时,不慎从约9米高高架上跌落摔伤,事后被同事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医院诊断为:1、颈椎椎体骨折伴椎体不稳伴寰枢关节半脱位伴不全脊髓损伤;2、左腕舟骨骨折;3、硬膜下血肿;4、蛛网膜下腔出血;5、头部挫伤等。因伤势严重,受伤后的扬帆一直安心住院治疗,出院后扬帆找到劳务公司协商工伤赔偿及工作期间的工资,但多次协商,劳务公司仍旧坚持称其与扬帆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仅是雇佣关系,故扬帆受伤不应按照工伤赔偿,而公司出于人道主义,愿意对扬帆赔偿10万元,扬帆听后,坚决不同意,为此,双方不欢而散。之后,扬帆知道再与公司纠缠也是无济于事,遂即直接委托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擅长办理工伤纠纷案的王英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协助处理此事。
专业律师协助,高效帮其确立劳动关系,并拿到了工伤赔偿合计超29万
王律师接受委托,通过与扬帆详细地沟通,了解案情后,王律师分析认为,扬帆工作时受伤系工伤无可置疑,但申请工伤认定首先得确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扬帆并未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故只能找寻其他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随后,王律师前往案发地取证,并顺利取得关键证据,遂向仲裁委提起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因王律师准备充分,仲裁委最终采信王律师法律意见,裁决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拿到裁决结果后,王律师首先帮扬帆申请认定了工伤,接着为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为8级伤残,一切准备妥帖,王律师帮其向仲裁委提起仲裁赔偿。仲裁过程中,劳务公司仍旧极力辩称与扬帆系雇佣关系,不存在所谓的劳动关系,但在王律师充分举证下,仲裁委采信了王律师法律意见,最终裁决结果为劳务公司需对扬帆支付各项工伤赔偿费用合计290345.2元,王律师高效、专业的办案风格,获当事人认可。
办案心得
王英律师:“本案仲裁过程中,劳务公司一直声称与当事人系雇佣关系,企图以此规避工伤赔偿责任以达到少赔的目的,我们作为代理律师,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帮助当事人找到能够认定为劳动关系的证据,并凭借专业与经验,为当事人积极争取,在证据与专业下,任劳务公司极力辩驳,我们都有信心得到仲裁委的采信,因此我们通过仲裁,顺利确认劳动关系,继而认定工伤、鉴定劳动能力,最终仲裁成功,助当事人拿回应得赔偿超29万。该结果,相比此前劳务公司提出人道主义赔偿10万,可以说是翻番不止,几乎是原来的三倍,圆满达到了当事人期望多赔的诉求。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必要时找专业人士协助维权,是可以争取到合法权益更大化的。”
办案律师
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
执业经验10年
擅长领域:人身侵权、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劳动争议
所获荣誉:2019年度金牛区优秀公益律师、2020年度金牛区优秀律师、“服务营商先锋”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成都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2022年度十佳优秀案例、2022年度优秀合伙人
同行评价:王律师为人真诚善良、乐观向上,办案风格细致耐心,与当事人沟通融洽,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肯定。王律师不怕辛苦,勇于挑战,从业以来独立代理多起争议较大、理赔困难的案件,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特别是工伤、交通事故中的弱势方伤者的合法权益,也擅于通过调解的方式高效快速地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王律师将投入持续的热情和努力,去完成当事人的委托,迎接更多的挑战!
注:案件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