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大学生不慎入职诈骗集团,公司被端牵连入狱30天,霖澳律师成功为其变更强制措施,获取保候审
近几年,随着学历水平的整体提升,各大企业招聘门槛随之提高,曾经是香饽饽的大学生也深感内卷严重,求职环境恶劣,毕业即失业的现状也让很多毕业生倾向于不管好坏,先找份工作挣钱,后再骑驴找马。正是这种求职心态,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案情概要
周鑫系茫茫求职毕业生中的一员,因迟迟没能找到心仪工作,日日焦虑不安。某天听朋友介绍A人力资源公司(下称“A公司”)正在招人,便试着投递简历,没承想对方快速回复了他,还邀请他前往公司面试,这让一直求职不顺的周鑫一下看到了希望,非常重视这次面试。做好充足准备的周鑫在A公司面试中了解到,他应聘的岗位,其职责是从公司给到的资源里去寻找有考取营养师资格证意向的人,告知他们只需付费2000-3000元参加公司提供的专业培训,考取证件后可推荐到实力公司入职,一旦有人愿意前来咨询,周鑫就负责将其推荐给授课老师,该岗位的薪资构成是无底薪纯提成,成功报名一个人就提成20—30个点。周鑫面试完,虽知道这份工作只能拿提成意味着工作压力会很大,但是一想到眼前的生活压力更为紧迫,于是同意了A公司的入职邀请。
在之后的工作过程中,周鑫按照公司规定,每天邀约人前来咨询培训,然后从成功报名的费用里中抽取自己应得的提成,然半年时间过去,周鑫总共仅拿到7000元左右提成工资。且不说工资低,倒是越深入了解公司的业务,周鑫越怀疑A公司可能存在诈骗行为,但由于仅是揣测,没有真凭实据,所以周鑫还是按部就班工作。怎料就在周鑫有所怀疑后没多久,A公司果真因涉嫌诈骗被警方“一锅端”,周鑫和公司其他人均被拘留。周鑫父母得知此事后心急如焚,四处咨询律师,最终委托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郑聪担任其辩护人。郑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周鑫了解具体情况,认为可以为周鑫争取变更强制措施,遂迅速梳理形成法律意见书提交至公安机关。
郑聪律师法律意见
1、犯罪嫌疑人周鑫系初犯,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良好,到案后如实陈述了案情,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次,犯罪嫌疑人周鑫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对犯罪嫌疑人周鑫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
2、犯罪嫌疑人周鑫此前一向表现良好,且无犯罪记录。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周鑫经人介绍进入公司,存在一定偶然性,主要工作是根据公司给的资源以招人的形式去联系受害人,告知面试的人需要办理相应证书才能进入岗位工作,公司可以提供相应课程供其学习,再将有意愿的面试者推荐给卖课老师,并未直接参与卖课。周鑫在职期间获利的7000元左右全是工资提成,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为经济犯罪,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
3、犯罪嫌疑人周鑫的犯罪情节轻微,行为没有任何人身危害性,社会危害性小。根据周鑫供述,其仅对前期客户邀请工作负责,不负责也不清楚后期的卖课内容,其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在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也表现良好,对犯罪嫌疑人周鑫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综上,希望贵局能变更对周鑫的强制措施!
案件结果
公安局采纳郑律师法律意见,决定对周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入狱30天的周鑫得以被依法释放回到家中。
办案心得
郑聪律师:“本案当事人周鑫虽说是犯罪集团中的一员,但其也是被犯罪团伙利用的对象,其并未有涉嫌诈骗罪的主观故意。我们在接受其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与其进行了会见,经过与公安机关的有效沟通,为其争取到变更强制措施,周鑫在入狱30天后得以被取保回家。借此案,不管是站在当事人角度,还是案中遭受诈骗的受害人的角度,我们温馨提醒大家,求职再心切也要保持理智,必要的防范意识不可丢,建议求职时注意以下4点:1、选择正规渠道,例如网络求职,一定要大型招聘网站;2、做好背景调查,如企查查、天眼查等平台;3、保护好个人隐私,对于要求扣押个人相关证件的单位,一定要提高警惕;4、警惕刷单诈骗,很多犯罪分子冒充企业招聘人员,让应试者不是报课培训就是做任务,最后再以不符合要求为由不予录用。求职路上有陷阱,如遇事态不对,尽早脱身,如不幸卷入其中,更要及早咨询专业人士,依法维权。”
办案律师
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部部长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所获荣誉:2022年度优秀律师
评价:郑聪律师从业至今,直接或参与办理案件上百件。他做事认真严谨,重视细节,具有严密的法律思维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追求精益求精、尽善尽美的工作境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郑律师专注用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敢于追求法律的公正,善于运用适当的方法争取公平。
注:案件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