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经销商从知名酒企买酒销售,双方未签订买卖合同,终止合作后,对方退货不退款,霖澳律师力挽狂澜助经销商成功维权
案情概要
大企业合作商不守诚信,退货不退款,当事人寻求霖澳律师协助维权
苏杭系白酒经销商,与A公司(酒业集团)是长期合作关系。2015年,苏杭参加了A公司举办的春节促销活动(经销商进货金额达22万元以上,且现款支付,则不仅能享受A公司赠送的长安面包车一辆,还能享受活动返利及众多赠品),购买了价值500077.2元的酒水享受了当时的活动返利及赠品,但其中有980件酒水当时因缺货并未提走。2018年,苏杭因自身经营出现状况,不得已终止与A公司的合作,并与A公司协商退货退款。之后,苏杭于2018年6月将部分整件酒水库存退回给A公司,并表示愿意将A公司前期支付的活动返利、赠品、退货相关费用一并核算扣除,双方核算后,A公司应退还苏杭336152.8元。谁料此后A公司并无任何退款动静,于是2020年11月27日这天,苏杭找到A公司要求解决退款问题,可却没有得到对方肯定答复。眼见A公司有意赖账不还,苏杭不禁火冒三丈,当即来到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咨询,擅长办理合同纠纷案的邵玉款律师接待了他。
一审因当事人证据有瑕疵,对方趁机谎话连篇,诉讼请求被驳回
经过一番沟通后,邵律师分析到,苏杭与A公司系买卖合同纠纷,故要想拿回退款,前提得先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关系,但双方又并未签订买卖合同,因此只能以其他证据——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而据苏杭所述,其能提供的《退款说明》及《退货明细》均无A公司盖章确认且还系复制件,因此,要想证实双方存在买卖关系,有很大难度,但考虑到对方是大企业,应该会守诚信,依然可以全力争取好结果。苏杭听后,果断委托邵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诉至法院。之后,邵律师全身心投入到案件中,谁料板上钉钉的事实,庭审时,A公司竟翻脸不认人,不但否认与苏杭存在买卖关系,也不愿承认苏杭系A公司经销商的事实,甚至提出苏杭起诉早已过诉讼时效——交易时间2015年春节,退货时间发生在2018年6月,而起诉时间在2022年,很明显已远远超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该情形远远超出苏杭预料,尽管邵律师全力反驳,奈何苏杭能提供的关键证据均是复制件,证据未被法院采信,以致被法院驳回诉求。
霖澳律师协助当事人上诉至二审,巧用证据规则,成功胜诉
事后,邵律师协助苏杭提起上诉,这次邵律师利用证据规则,先是协助当事人巧妙取证,全力补足了证据,且向法院出示了所提供证据的形成过程——系苏杭在与A公司交涉款项退还事宜过程中于A公司拍摄办公地点拍摄,即证明虽苏杭提供证据系复印件,但记载内容真实,且有A公司高管签字,形成过程连续,达到了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接着再结合证据规则,让法官确信关键证据在A公司手中,而A公司也确实没能提供则变相证明了当事人主张的事实。至于A公司提出的诉讼时效问题,邵律师亦提出,诉讼时效虽应于2018年苏杭退货之日起算,但2020年苏杭就已向A公司主张过权利,有照片及证人证言进行佐证,故苏杭于2022年起诉,并未超过诉讼时效。二审法院审查时,经对A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询问,采纳了邵玉款律师的法律意见,最终撤销一审判决,且鉴于苏杭有部分酒水并未全部退回,判定A公司需退还苏杭货款296888.8元。
法律文书
办案心得
邵玉款律师:“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与合作企业因未签订买卖合同,且现有证据仅是复印件,导致维权陷入困境。当事人委托我们后,原本以为与大企业合作,对方至少会讲诚信,没承想一审开庭时,对方抓住我们没有原件这一关键因素,不但不承认退酒的事实,甚至连我们当事人系他们的经销商都否认,因此二审我们调整了的诉讼策略,并利用证据规则,协助当事人巧妙取证,再结合证据规则,让法官确信关键证据在对方手中,最终法院经过审查后也是采纳了我们的法律意见,当事人得以成功维权,如愿拿回退款。”
办案律师
四川霖澳(天府)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复杂经济及合同纠纷、商事争议解决(诉讼及仲裁)、公司法律顾问、离婚及财产分割
所获荣誉:2022年度十佳案例、2022年度团队贡献奖
同行评价:邵律师执业经验丰富,通过实际工作,掌握具体工作流程,理论知识扎实,熟悉民事诉讼程序,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与逻辑思维能力。热衷于法律工作,能 够适应并胜任高强度,大压力下的工作,办事既注重原则又讲求灵活细节,成功为当事人办理了一批经典案件,获得当事人的信赖。
注:文中人名、公司名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