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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员工擅自脱岗,公司以违反内部规章制度借题发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霖澳律师出面助员工一步步维权,最终顺利拿回赔偿

发布时间:2024/03/20 17:08:11   Click:

案情概要


2012年5月31日,李栋入职A公司担任航机员,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月薪为3500元。在职期间,李栋表现良好,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然而,在2022年4月14日这天,李栋在完成个人工作后,由于急于处理个人事务,未经正常程序请假便离开公司数小时,期间违反了不能携带机坪证离岗的规定。A公司认为李栋安全和组织纪律意识淡薄,在不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还违反了公司考勤制度(擅自离岗超过4小时被视作旷工)及公司隔离区证件管理规定,最终依据《员工奖惩条例》给予李栋待岗三个月并按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生活费的处罚。对此,李栋表示不能接受,遂未签字确认,也未按要求参加待岗学习。谁料A公司直接以李栋旷工为由,解除了与李栋的劳动合同,且并未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对此,李栋不服,当即来到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咨询,唐益川律师接待了他。

经过沟通,唐律师分析到,虽然李栋确实存在离岗行为,但A公司并不能提供充足证据证明李栋故意不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并造成严重后果,因此,A公司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对李栋做出待岗处罚缺乏合理性,继而以其未按规定参加待岗学习为由认定其旷工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故李栋可主张申请赔偿。李栋听后,当即委托唐律师担任其代理人,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过程中,在唐律师的充分准备下,仲裁委支持了李栋仲裁请求,裁决A公司需一次性支付李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8540.8元。然对于该结果,A公司表示不服,当即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于庭审质证阶段出示了《员工手册》,意在证明李栋严重违反了《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其解除与李栋之间劳动合同系合理合法。但唐律师仔细查看该《员工手册》后,发现手册明确规定只有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才能予以待岗处罚,但A公司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李栋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纪。此外,手册还规定公司应将处理意见上报工会,而A公司并未遵循这一流程。因此,唐律师指出A公司对李栋的待岗处罚违背了其自身的《员工手册》规定,不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李栋未按待岗要求学习不应被视为旷工,A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实属违法,应当支付经济赔偿。最终,法院采纳了唐律师法律意见,判决A公司一次性支付李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8540.8元。但A公司仍是不服,随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驳回了A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案件虽说几经波折,但结果是好的,当事人如愿争取到应得赔偿。


办案心得


唐益川律师:“本案中,当事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公司规定,但公司在处理过程中也未能严格依照《员工奖惩条例》和《员工手册》的相关条款处理——在无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行为达到‘严重违纪’程度的情况下对其作出待岗处罚,且后续处理过程中亦存在程序瑕疵,未依法履行上报工会等必要程序。由此,我们受托后,通过细致梳理案情,找出A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上的不当之处,进行有力说理,使得法院最终采纳了我们的观点,认定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当事人如愿拿回应得赔偿。本案当事人虽说在我们的努力下,权益得以维护,但也不得不提醒大家,作为员工,在工作中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涉及安全、考勤和证件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以免因疏忽大意导致自身陷入不利境地;其次,在面临企业不合理或者可能违法的处罚时,要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被剥夺劳动权益。而作为企业,在管理员工时也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处理措施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案件承办人


唐益川
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工伤部执行部长

擅长领域:人身侵权、交通事故、工伤事故

所获荣誉:2022年度优秀律师、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2023年度优秀管理奖、2023年度劳动争议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唐益川律师勤奋踏实、细致谨慎、学习能力强,法律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特别擅长办理人损纠纷案件,执业以来,全身心投入法律服务事业,用扎实的专业知识服务当事人,竭力为当事人维权,是众多当事人信赖的“优秀律师”。




注:案件中人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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