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当事人10年拿不回近14万货款,期间债务人离婚,霖澳绵阳律师受托成功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通过强制执行拿到对方房产及现金
案情概要
阿丽和阿伟共同经营废品生意,两人分工明确,阿伟负责联系卖家,阿丽则负责算账。2012年,小芳卖给两人价值139469元的废铁,但由于当时阿丽和阿伟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便由阿丽一人与小芳对账后出具了欠条。
欠条签署之后,双方便再无废品买卖来往。期间,小芳多次联系阿丽催收货款,但阿丽都表示自己实在拿不出钱,让小芳再给点时间。2016年7月,阿丽和阿伟两人离婚,阿丽要独自抚养两个孩子,更加拿不出那么多钱,好赌的阿伟也仗着不是自己签署的欠条,明目张胆地赖账。
又过了几年,小芳实在不想再拖延下去,也担心自己的辛苦钱打了水漂。最终经过对比,小芳委托了四川霖澳(绵阳)律师事务所的刘艾洁律师为自己维权。
刘律师接受委托后分析到,小芳手握欠条原件,并且小芳与阿丽的聊天记录也能证明欠款事实。除此之外,虽然欠条是由阿丽一人签署出具的,但该笔欠款是在阿丽和阿伟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且两个人是共同经营废品生意,因此,阿伟也应该承担支付欠款的责任。
庭上,阿伟果不其然一口咬定欠条并非自己签署,对所欠货款不认可。随后,刘律师出具了完备的证据材料,无论是欠条原件还是小芳和阿丽之间的聊天记录,还是阿丽的证词都可以证明,小芳卖货之时,废品生意是由阿丽和阿伟共同经营的,且欠款发生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这些都是有据可查的事实。
最终,经过刘律师的全力举证和严谨说理,法官判定该笔欠款为阿丽、阿伟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判决由阿丽、阿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小芳支付所欠货款及利息222477.85元。
案件结果
判决生效后,两人迟迟没有履行支付义务,刘律师协助小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封了阿丽和阿伟名下的一处房产,由于房屋拍卖三次流拍,以房产作价300486元抵债。期间,阿伟申请保留了八年的住房租金96000元,最终除去各执行费用,房屋抵债195094.14元,剩余两万余元,阿丽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了小芳。
办案心得
刘艾洁律师:“本次案件的当事人近14万的货款被拖欠了10年拿不回,中途又因为债务人离婚,签署欠条的妻子没有付款能力,而丈夫嗜赌成性,离婚后更是不愿意支付货款。最终,我们收集整理了很多资料证据,证明了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虽然判决生效后对方没能立马支付,但经过我们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到了对方的房产,最终以房产抵债,成功为当事人连本带息拿回了被拖欠10年的货款。”
案件承办人
四川霖澳(绵阳)律师事务所
同行评价:刘律师执业至今,办案宗旨为替当事人办实事,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于当事人的案件细节。在办案过程中,刘律师尤其注重和当事人、法官等案件参与人沟通,始终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信念放在第一位。刘律师的敬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及同行的尊重。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