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9 21:05:54 Click:
案情概要
游戏主播草率签订“离职协议”,半年后被告违约,面临商事仲裁
2022年5月18日,小美入职A公司成为了一名游戏主播,并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工作半年后,小美被其主管告知需要将劳动关系转移至B公司,出于对主管的信任,2023年1月27日,小美按要求签署了《劳动关系解除协议书》,同日与B公司签署了《直播经纪人合作协议》,此时的小美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与B公司所签合同并非劳动合同。2023年2月28日,小美提出离职,B公司要求小美签订《补充协议》,声称该协议只是类似于离职协议,只要签了,小美和B公司从此之后没有任何关系。随后,同样是本着对公司的信任,小美大致浏览了一下协议内容便签了字,同时按照协议约定将公司账号归还。2023年3月2日,小美正式离开B公司,并于不久后进入了另一家公司,其岗位同为游戏主播。然而,小美工作不到半年,便收到了一份商事仲裁文书,是B公司以小美违约为由要求其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小美这才反应过来,是自己离职时与B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出了问题。《补充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小美于2023年3月2日至2025年1月27日停播,如果小美在停播期间与任何第三方平台或者工会建立直播合作关系、私播等行为,视为根本性违约。除此之外,双方约定如果双方就合同产生纠纷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特定的甲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最终,仲裁委支持了B公司的仲裁请求,认定小美存在违约情况,需向B公司支付高额违约金。
当事人仲裁维权失败,霖澳律师介入,成功为其确认劳动关系面对这种突发情况,小美认为她自己和B公司从始至终都是属于劳动关系而非合作关系,自己完全是被B公司忽悠了,于是委托了律师申请了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与B公司的劳动关系,小美想借此撤销商事仲裁。但由于小美离职时并未留下太多证据,最终仲裁庭以小美证据不足为由并未支持其仲裁请求。仲裁失败后小美仍然不甘心,决定提起诉讼维权,经过对比,小美委托到了霖澳律师事务所的潘虹安律师助自己维权。潘律师介入后先是了解了整个事件发生的过程,随后对小美申请仲裁的裁决书进行了仔细分析,最后将证据整理完备后,协助小美提起了诉讼,请求确认小美与B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庭上,潘律师指出,小美在与A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的同一天与B公司签订经纪合约,且经办人均为A公司的直播主管。此后小美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没有发生变化,均能够证明A公司与B公司系关联公司。小美虽与B公司签订了《网络直播主播经纪合约》,但从内容可以看出,小美对个人包装、直播内容、演艺方式、收益分配上并无协商权,小美仍需接受B公司的管理,双方之间具有较强的人格、经济、组织从属性,同时,小美所提供的劳动属于B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因此,小美与B公司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合作关系。最终,法院采纳来了潘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小美与B公司于2023年1月27日至2023年3月2日存在劳动关系。办案心得
潘虹安律师:“本次案件的当事人离职未能仔细阅览公司要求签订的协议,导致事后被公司提起商事仲裁,最终需承担高额违约金。事后当事人先是委托了律师申请了劳动仲裁,想要确认自己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拿回赔偿,结果因为证据不足,仲裁失败,最后委托到了我们助其提起诉讼,经过我们的全力争取,成功为当事人确认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事实,为后续的维权打开了局面。”
案件承办人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同行评价:潘律师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适应案件中的新情况,从而高效完成工作内容。在案件办理中善于分析问题、捕捉细节,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能够为当事人争取更多权益。
(注:文中人名、公司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