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8 09:21:39 Click:
案情概要
小刚和阿伟结识于网络,阿伟向小刚介绍了帮人开车拉人“过流水”的工作,阿伟告诉小刚,这种事情属于擦边的灰色产业,不会涉及违法犯罪,一个月能赚1万多。
其实阿伟所说的“过流水”就是“跑分”,协助非法资金流转,而“拉人”指的就是接送出借银行卡的“卡主”至指定地点。然而,当时的小刚根本不懂其中的门道,只觉得阿伟所说的条件十分诱人,最终决定一试。2024年2月刚过完年,小刚便按照阿伟的要求,从老家坐火车到了A市,阿伟和另一同伙在车站接应小刚,接下来小刚正式入伙,并加入了一个十人群聊用于“跑分”交流。后来小刚观摩学习了几天,便开始独自跑活。第一个月,小刚真的收到了一万元的报酬,这让他尝到了这份“工作”的甜头,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个月后,小刚一行人因涉嫌违法行为被警方全部捉拿归案。此时的小刚终于对自己这份“工作”背后的真实意义有了明确的认识,得知小刚被抓的消息后,其家属非常焦急,立马前往派出所与警察沟通了情况。最后,公安机关决定对小刚采取保候审。随着公安机关对案情的侦破,小刚的犯罪事实已经清晰明了,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过对案件的审查,确认小刚开车接送的两位“卡主”出借的银行卡涉及电信网络诈骗资金共计94万余元,最终检察院以小刚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其家人紧急委托到霖澳(绵阳)律师事务所的张磊律师为小刚辩护。张律师接受委托后先是进行了阅卷并与小刚会见,随后立马整理了辩护意见,其中针对小刚的量刑问题展开了详细说明:1、小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小刚是被阿伟以告知其团队做的是擦边的事情不违法为由哄骗其为团队开车,小刚最初对团队从事犯罪活动并不知情。2、小刚具有坦白、退赃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小刚到案后主动交代了全部的犯罪事实并且当日退还违法所得2万元,且公安机关作出的《起诉意见书》中也对小刚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的行为进行了确认。3、小刚认罪态度好,悔罪真诚,愿意认罪认罚,小刚不论是在公安侦查阶段还是检察机关公诉阶段,小刚都主动积极配合侦查人员的工作,毫无保留得陈述了案件的来龙去脉。4、小刚系偶犯、初犯,无违法犯罪前科,且小刚家庭具有现实困难,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家中有尚在襁褓的孩子需要抚养,小刚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纪守法,认真改过自新。综上,虽然小刚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其行为对司法秩序的冲击力度小,且本人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系从犯又具备认罪认罚、坦白、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故恳请贵院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司法理念,对小刚在二年以下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了张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处小刚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人民币七千元。
办案心得
张磊律师:“本次案件的当事人因受朋友教唆,前往外地参与洗钱‘跑分’,后被公安机关逮捕追悔莫及,审判阶段其家属委托到了我们为其辩护,根据当事人的犯罪情节来看,其涉案金额较大,已经达到了判处三年以上刑期的标准,为此我们通过会见与阅卷,梳理好了辩护意见提交至法院,最终为当事人成功减少量刑。”
案件承办人
同行评价:张磊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与表达沟通能力,办事严谨、勤勉尽责。执业后参与了多起经济纠纷及刑事案件,熟悉诉讼的全过程,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细致的诉讼服务,具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娴熟的办案技巧,实际应用能力很强,获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信赖和普遍赞誉。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