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害】邻居因菜地问题将当事人推倒造成轻伤一级,霖澳律师介入,成功帮当事人争取到合理赔偿,并有效化解双方邻里矛盾
案情概要
张三与李四系邻居,某天两人因菜地问题引发纠纷,争执期间李四将张三推倒在地,导致张三手腕骨折。事后,李四陪同张三去到医院检查,并支付了1900元的医疗费用,但却拒绝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
李四对此十分不满,果断选择报警。之后,警方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张三伤情进行鉴定,结果为轻微伤。李四得知该情况后,主动找到张三表示愿意赔偿1万元,但被张三拒绝了,因为张三认为自己的伤势比轻微伤要严重的多。
随后,张三为证实自己的想法,咨询了多方专业人士,得知自己的伤情有可能构成轻伤一级,因此,张三委托霖澳(天府)律师事务所杨杰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协助处理此事。
杨律师受托后,与张三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并再次就张三的伤情咨询了专业人士,在得知确有可能构成轻伤一级后,随即帮张三以首次鉴定结果不具有客观性、科学性、公平性为由向警方提起重新鉴定申请。
警方很快委托另一家鉴定机构对张三伤情进行鉴定,结果显示,张三的伤情确实构成轻伤一级。然而,这时警方却对张三鉴定结果表示怀疑,要求张三进行第三次鉴定。
对此,杨律师随即提起刑事立案申请,并强调根据第二次鉴定结果,张三为轻伤一级,已达到故意伤害的立案标准,应当对张三被故意伤害案进行刑事立案。
李四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再次找到张三,主动提出愿意将赔偿从1万元提高至5万元,经杨律师从中协调,也提出双方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关系不好闹得太僵,最后张三也不再坚持,同意了李四的提议,双方签订了谅解协议,李四向张三支付了5万元赔偿款。
办案心得
杨杰律师:“本案起初看似为简单的邻里冲突,随着伤情鉴定结果的不同而变得复杂。面对张三伤情从轻微伤到轻伤一级的变化,以及警方对于伤情鉴定结果的质疑,作为代理律师,我首先需要做的是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在处理过程中,我多次咨询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为有利的伤情认定。同时,我也积极与对方沟通,试图通过协商解决问题,避免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最终在保证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促成了双方达成和解,既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也为对方减轻了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案件承办人
霖澳(天府)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