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房产】甲方拖欠83万工程款不给,还企图让包工头帮其背负百万债务,霖澳天府分所律师成功促成双方调解,包工头拿回近70万工程款
案情概要
2021年5月,陈刚拿到了A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后称A公司)名下一个项目的劳务承包工程。一周后,陈刚与A公司签订了《甲地农网改造线路工程施工定额协议》。合同签订后,陈刚便开始招兵买马进场施工,就这样,陈刚带着一行人一心扑在工程上。
然而,大家的努力没有换来相应的报酬,2024年初,陈刚与A公司的负责人员进行了项目结算,结算单明确表明A公司尚欠陈刚837651元款项未给。一开始,A公司告诉陈刚说发包公司还没拨款,需要等一段时间,结果陈刚一等再等,始终没等到任何音讯。
陈刚再次联系到了A公司,可这次,A公司一改之前的和善态度,称在之前的项目中,发包公司发现项目上多领了材料,因此要扣除100多万,而这100多万,A公司想让陈刚来承担,但没做过的事,陈刚当然不愿意承担,一时间,双方僵持不下,A公司怎么都不愿意付款。
可毕竟83万不是一个小数目,陈刚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最终委托到了霖澳天府分所的凌艺哲律师助自己维权。
凌律师接受委托后先是查看了陈刚承包项目的所有材料,了解到了事情的经过。这个时候,陈刚的情绪有些激动,他非常担心自己拿不到工程款,没有办法给工友一个交代。
眼看陈刚如此急切,凌律师当即选择了诉前财产保全,其中,不仅保全了A公司的财产,也对发包方进行了财产保全。可财产保全并不是单纯线上就能操作的,为此,凌律师奔波多次,甚至前往到百里之外。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凌律师的努力下,成功保全了A公司与发包方的财产。同时,凌律师还多次与A公司以及发包方进行沟通,向其阐明其中利弊,最终通过层层施压,A公司主动提出了调解。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陈刚与A公司达成了一致意见,由A公司支付陈刚697359.84元。
办案心得
凌艺哲律师:“本次案件棘手的地方主要在于为了全力保全当事人的权益,需要进行财产保全,而又因地理位置的原因,财产保全的流程相对繁琐,为此我们奔波多地。最终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找到了公司的软肋,通过层层施压,迫使公司主动提出了调解,当事人顺利拿回了近70万的工程款。”
案件承办人
霖澳(天府)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工程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所获荣誉:2024年度工程房产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凌艺哲律师能言善辩、办案周到有条理,工作努力上进,致力于将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执业以来积极参与建设工程纠纷、房产纠纷以及合同纠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全力以赴 ,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注:文中人名、公司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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