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侵权】分包方员工恶意占有承包方12万10年不还,承包方因时间久远且证据不足欲放弃索款,霖澳律师突破时效和证据难题,拿回全款
案情概要
当事人向分包方员工预交12万税款,8年后得知对方未上缴公司且人已失联
2013年8月28日,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借用某劳务公司资质承包了中建某局的项目工程。后经几次债权转让,将债权转给了A公司。
2014年春节,中建某局财务部经理张三联系到A公司执行董事王浩,让王浩向其预交12万元税款,再由其代缴到公司。出于对张三身份的信任,王浩并未多想,很快将12万元税款通过银行转账到张三个人账户。
然而,在2022年项目完工,王浩与中建某局最终结算时,却被告知中建某局并未收到上述款项,王浩应交税款需从工程款中扣除,其转给张三的12万元需自行找张三索要。
得知真相的王浩如雷轰顶,立马联系张三要求还款,但张三不接电话、也不回短信,直接玩消失。多番寻人无果,加上时间已过去8年,王浩估计索回款项无望,直到2024年,王浩偶然来到霖澳律师事务所咨询后,才改变了其最初的想法。
当事人欲维权,但因时间久远、证据不足陷入困境,霖澳律师受托协助
律所曾贞律师了解情况后指出,根据王浩所讲述的情况来看,虽然时间比较久远,距今已有10年,且王浩仅有与张三的转款记录,证据不是很充分,维权难度较大,但并非完全没有机会。
王浩听后,虽担心拿不回,但也不愿放过一丝拿回款项的机会,遂果断选择委托曾贞律师担任代理人,起诉至法院。
曾律师受托后,协助王浩多方取证,期间因中建某局完全不愿配合,取证工作不是很顺利,但曾律师并未放弃,而是充分利用手中掌握的各项证据,整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霖澳律师据理力争,突破诉讼时效及证据难题,助当事人成功拿回款项
庭审期间,曾律师指出,王浩转给张三12万元税款后,张三未上缴到中建某局,导致中建某局在结算时,在工程款中扣除了A公司相应的税款,张三取得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然而,张三却辩称,王浩起诉已超法定诉讼时效,即王浩转账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但起诉时间为2024年,已远超法律规定的3年诉讼时效,且即便王浩主张的12万元成立,实质上也是王浩向其归还的现金借款,而为了证明该点,张三还提交了一份其与朋友之间模棱两可的微信聊天记录试图作证。
对此,曾律师反驳到,对于张三的诉讼时效抗辩,王浩在与中建某局于2022年结算时才知晓该笔款项张三并未上缴,即此时王浩才知晓自己的权益受损,故王浩于2024年起诉,并未超过法定诉讼时效。
对于张三抗辩王浩向其转款12万系归还借款更是无稽之谈,王浩向张三转款后账户余额尚有70多万元,借款的可能性很小,仅凭张三提供的与朋友之间模棱两可的微信记录,根本无法证实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经法院审理查明,采纳了曾律师法律意见,判决张三向A公司返还不当得利12万元及利息。
办案心得
曾贞律师:“本案当事人找我咨询的时候,很担心款项拿不回来,加上也联系不上对方,更加没有信心,我在了解情况后,发现尽管证据有限,且时间间隔久远,但并不是丝毫没有胜算。基于此,当事人也是决定起诉维权,并委托我作为其代理律师,为此,我竭尽全力协助当事人取证,最终成功帮当事人维权,拿回款项,当事人很满意。借此,也建议大家,在处理财务事务时,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对于任何要求直接向个人账户转账的行为应保持高度警惕,避免轻信他人,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倘若出现损失,也不要轻易放弃追索,即使时间过去很久,仍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案件承办人
霖澳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伤、交通事故、房产纠纷
所获荣誉:2022年度十佳优秀案例、2022年度团队贡献奖、2023年度团队贡献奖、2024年度最具知名度律师、2024年度优秀律师、2024年度婚姻家事品类十佳案例、2024年度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曾贞律师为人谦和,做事有始有终,总是坚持到最后一刻;处理案件很擅于从当事人角度出发,解析出案件的关键点;不管案件多复杂,她也会耐心为当事人解释,极力寻找有利证据,并用她真诚用心、认真负责的敬业态度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上一篇:【医疗纠纷】医院漏诊脑出血导致患者留下多种后遗症,坚决不认且拒赔,霖澳律师证实医院存在过错,成功助患者维权,拿回应得赔偿25万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条